|
我 |
|
|
您好: 我有一些问题,请您解答: (1)我最近去告解了。在告解时,有一些可能是大罪的罪过被遗忘了,而没有告明。我是不是必须要再去补告遗忘了的罪过呢?并且,我应该做的补赎可能没有做好。我不完全肯定是这样。如果确实是这样(也就是说我在告解时,确实有一些大罪被遗忘了,而没有告明,并且补赎也没有做好),那么,我是不是必须要再去补告罪过,并且把补赎做好,才能去妥领圣体? (2)我知道作为天主教徒,不应该立恶表。但是具体来讲,什么是恶表呢?立恶表一定是严重的罪过吗?如果不一定,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是呢? (3)直到现在,我在我现在所居住的城市里,居住了十几年了。可是一直以来,我对于城市的道路、某地叫什么名字,却很不熟悉。当别人“考”我到某地怎么走、某地叫什么名字时,我就答不上来,或是答错。这样就会闹笑话。而我似乎却对此很不在乎,甚至内心还有点沾沾自喜(有些骄傲,可能有点不屑于掌握这类信息),并且也可能由于这个原因,长久以来,我都不主动去了解、掌握这些生活常识,自然地,我对于这些信息就一直不能好好掌握。直到后来我作了天主教徒,都还有这种情况发生,在知道我是天主教徒的人(大多是些亲人)前闹笑话。请问这是不是立恶表呢?这是不是大罪呢?这里面的骄傲,又是不是大罪呢?这里面有没有大罪呢? 谢谢。
|
|
[天主教在线] 回复: 1、遗忘的罪过,在告解中也已经被赦免了,可以安心去领圣体。下次告解,可以将上次遗忘的大罪再次告明。 2、凡是基督教与福音精神不符的言行举止影响了其他人,就是立恶表。比如做父母的教育孩子要诚实,自己却搞欺骗,让孩子发现后致使孩子也搞两面三刀。再比如已经结婚了的男女,公开的跟别人姘居等等。恶表是否属于严重的罪过,要看恶表本身是否严重,以及对人影响的程度。 3、这不是什么罪过,属于天性的某些不足。要知道人都不是全才,有人在某些方面擅长,但是在某些方面可能是白痴。谦逊承认自己对此不擅长就可以了,无需骄傲什么,更无需自卑什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