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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022:[婚姻家庭]是否可以婚配「12/26/2009 10:31:24 AM」 [ ] 留言
Male
问题多多
我们这里有一个人,他的第一个婚姻,女方是人冷淡教友,没有婚配,婚后没几天女的就和别人跑了,所以就这么离了,后来他又找的个外教的也离了,现在他又和一个教友想结婚圣婚配,请问是否可以?

[天主教在线] 回复:
第一次婚姻,属于合法的民事婚姻,但不是圣事性婚姻,第二次也属于民事性婚姻。如果现在想和一位教友结婚,应该向教宗申请豁免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自然婚姻,然后才可以结婚。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他的第一次婚姻是在2007年5月27日之前,他们的婚姻是享有特权的,根据1978年传信部颁给中国大陆的特权:在中国现在的情况下,教友结婚可不受教会习于豁免的教会法所定的婚姻限制,也不必守法定的仪式。只要有效地表示同意;如果能有两个证人更好。
这就是说,如果他的第一次婚姻是在2007年5月27日之前,他们尽管没有举行婚配圣事,若是二人有合意便足以构成圣事性婚姻。但是事实上女方结婚后没几天就跑了,这也说明女方的合意很可能存在着问题。
所以问题是这样的:如果他的第一次婚姻是在牧函之前,就要调查他们的婚姻是否属于有效的圣事性婚姻,就是要调查他们是否有合意。若是有有合意,他们享有免除法定仪式的权利。
如果经过调查,证明他的第一次婚姻中女方没有意愿跟男方结婚,那么主教便有权利宣布他的第一次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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