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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955:[圣经问题]圣经中就体现了男女不平等吗?「12/15/2009 9:53:34 PM」 [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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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ihui
3:16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上帝让女人的丈夫管辖她,说明女人受男人管辖,是附属的地位。所以不管现在社会多么提倡男女平等,这种平等也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因为男女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从亚当和夏娃开始。这样理解对不对?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在创世纪1:26-28节中我们读到这样的内容:“天主说:“让我们照我们的肖像,按我们的模样造人,叫他管理海中的鱼、天空的飞鸟、牲畜、各种野兽、在地上爬行的各种爬虫。” 天主于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天主降福他们说:“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治理大地,管理海中的鱼、天空的飞鸟、各种在地上爬行的生物!”

这里有三点很重要:
第一,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被造成。既然都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被造而成,那么他们都是天主肖像的代表,不论男人还是女人,作为天主出于爱所造的人,其人生的目的都是为了要光荣天主。在这点上男女没有区别。
第二,天主造人的时候,造了男人和女人。天主让他们有性别和生理的区别,但是并没有先后和优劣的区别。天主造了男人和女人,为了要让他们相互帮助,相互服务,相互体贴和怜惜,相互鼓励和爱慕。
第三,天主造完男人和女人后,对他们交代说,你们要在大地上生育繁衍,并充满大地,要治理大地,管理海中的鱼,空中的飞鸟及陆地上行走的动物。天主交给男人和女人生育的责任和管理世界的崇高义务,在这点上男人和女人同时领受了天主的吩咐和使命,并没有说男人比女人拥有更多的权利及女人必须要附属于男人。他们作为世界的管理者,在天主的面前具有同样的资格和身份。

接下来我们要明白,虽然男女在天主面前是平等的,但是分工却不同。
保禄在格前12章里曾经论述过在基督徒团体内每个人不同的职责和分工。每个人得到的神恩不同,才能和天赋也不完全一样,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团体的益处去工作和奉献。这个原则在男女相处及家庭婚姻中一样适用。
男女的权利是平等的,但这并非意味着男人做什么,女人也一定要做什么。而是要按照双方各自的身体、心理、生理特点去行动,原则是双方都要以真诚和服务的心去为对方考虑,然后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为家庭和两人的关系奉献爱和关怀。

为什么圣经里有一些看似对妇女很不公平的描绘?
这我们要记得,圣经记载的人类历史距离现在已经很久远了,不能拿现在的道德意识标准来衡量远古时代的行为准则。而圣经使用的语言也是远古时代的产物,因而这就提醒我们,圣经既是天主的话语,也是用人类的话语写成,圣经诸多作者在某些特定文化背景下的思维和价值观念肯定会影响到经文内容的表达,这是我们在阅读圣经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要学会剔除和还原圣经经文的真实意义。比如在远古时代几乎每个文化中都能找到男权文化的影子,希伯来文化也是一个以男权为中心的文化,在这样一个文化内涵里,如果是关于男女关系的描绘,那就不可避免地会在经文内容里发现这样的文化因素和倾向,比如对妇女的歧视和否认。但是天主圣言虽然用人的语言写成,并受特定文化背景的约束,但是天主的圣言总是能穿越这些人为的障碍,将天主对人真实的看法表达出来。比如,在天主造人这个伟大事实上,圣经经文告诉我们:天主造了男人和女人,他们是平等的,同样受天主的喜爱和器重。人类犯罪违背了天主的诫命,同样也是男人和女人共同的的罪责,需要男人和女人一起携手来走向回归天主的家园,不能说单一是男人或女人的罪,而是男人和女人共同的命运和共同的责任。
对于婚姻中的男女来说,保禄在厄弗所书中已经很明确地论及到他们彼此之间应该拥有的关系和权力。不是谁隶属于谁,而是要彼此顺从,彼此敬重,彼此服务,彼此承担。(弗5:21-33)

天主教教理371号说的非常好:天主创造男和女在一起,愿意他们相互依存。天主圣言透过圣经的不同章节使我们明白这点。“人单独不好,我要给他造个与他相称的助手”(创2:18)。没有任何动物能成为人“心心相印”的助手。天主取用人的肋骨“塑造”了女人,并带她到男人面前,激发男人的惊叹之声,使他不禁发出爱慕和共融的呼喊:“这才真是我的亲骨肉”(创2:23)。男人发现女人是另一个“我”,具有同样的人性。 
所以,若是男人不能在女人身上发现另外一个“我”就不会尊重女性,不尊重女性其实也就是不尊重男人自己。
372号也很重要,新要理这样说:男人和女人是为了“相互依存”而受造的,但并非指天主造了他们“一半”和“不完整的”。天主造了他们是为使人们彼此共融,各人都能成为另一个的“助手”,因为就位格而言两者是平等的(我的亲骨肉……),就男女性别而言则是互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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