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在在旧约中有一个极其明显的演变过程,希伯来文hokma原指得自待人处事的经验与技巧。早期智慧文学作品如箴言,智慧篇便是经验的成果,是可传授的。后来智慧成了媒介,透过它,一个人在沉思反省中了解自已(训道篇)、世界(智7:15-21)和历史(智10:1-19:22);接着演变成激发思想的原理(智7:1-14)。最后智慧位格化成了赋有神的洞察力和力量之位格(箴8:22-31;训24:1-29;智7:22-30)。 智慧在新约中很突出其神学观点;圣保禄在格前1:18-30提出世界的智慧(对天主方面盲目无知)与天主的智慧(靠传扬十字架而通传出去)。之后,新约集中在智慧与基督的关系,对观福音视基督为智慧师傅(玛11:19;路11:49);但保禄正式将耶稣视同为天主的智慧(格前1:30),传道便是宣扬天主的种种智慧(弗3:10)。
所以,无论旧约还是新约经文,对于智慧的描述都有一个历史背景,我们需要在当时的背景下去了解圣经作者使用智慧一词的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