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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慕道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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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人。我想问一下:在重庆,我能进挂有爱国会牌子的教堂吗?教堂的名字是:若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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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的问题无需保密,我们已经设置为公开。 根据牧函第十号的精神:“在不少场合上,你们遇到共同举行感恩祭的问题。有关此事,我要提醒你们这方面先决条件:就是该宣认同一信仰,并与教宗及普世教会保持圣统上的共融。因此,参加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及司铎共祭是容许的,即使他们是政府当局所承认的,也与国家所设定、并在教会结构以外的组织保持一定关系,如上面已说过(参见第七号第八段)只要这种认可以及关系不包括要否定信仰上及教会共融上不可放弃的原则。”换句话说,一位主教在爱国会任职,或者一个教堂挂上了爱国会的牌子,只要是不被认为是对信仰的否定,或者对共融原则没有放弃便可以。 但是,这种情况需要明智而谨慎的审视,既不可以轻率的评定一个在爱国会任职的主教或者挂上牌子的教堂就是违背教会信仰原则了,也不可以一概而论,认为所有那些在爱国会任职的主教和所有挂牌的教堂都是被许可的。 那么,如何判断呢? 这便要靠天主子民的信仰意识,教友们能意识到这个事件的严重性和正确性,这个意识必须要受到尊重。所以,若是一个教区的教友们认为不可以接受挂牌,那么,主教神父便不可以勉强教友们的良心。无论事实上是否符合教会的原则。 牧函将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判断交给了主教,但是绝对不是说由主教专断独行,牧函这样说:“所以,圣座在重申了基本原则后,让个别主教来做决定,因为主教,在听取了其司铎们的意见后,能更了解当地的情况、衡量具体的选择、评估给教区团体可能带来的后果。最终的决定,也可能无法得到全体司铎和教友的同意。无论如何,我希望决定能被大家接受,即使为有些人是痛苦的,也希望教区团体能与其牧者保持合一。 ” 所以,主教需要听取司铎们的意见,要看看教区内信友们的接受度和可能带来的后果。只有完成了上述的前提才可以在众多意见纷纭的状态下做出某种一部分人不赞同的决定。 牧函也清楚的强调了,这种决定做出以后,希望被大家接受,而不是强迫大家一定要接受。一部分人违背着自己的良心接受的原因就是为了教区的合一。所以,不涉及信仰原则的妥协是无奈的,但却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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