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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485:[圣经问题]读经疑问「10/7/2009 10:47:23 PM」 [ ] 留言
Male
教友
我最近读圣经遇到了些问题,特来请教:
1、为何圣经常说“我的约”和“我的话”?
2、天主为什么只允许梅瑟上山?十诫为何要刻在两块石板上?
3、《圣经》的“立约之道”的神正论意义何在?
4、《圣经》的“立约之道”与佛教的“报应说”和道教的“承负说”有何异同?
5、结合《出埃及记》解释贝格尔“世俗化的根子可以在以色列最早的源泉中发现”这句话。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因为问题的难度我们将陆续回复。也由于这些问题的答复会很长,我们将在全部回答完毕之后将这些问题分开,一个问题为一个提问。

1、约的希伯莱文是Berit,这一词源自动词Barah,意思是“吃”,因为在古时立约,盟约者要同时吃立约的宴席,或吃为订立盟约而献给天主的祭肉。七十贤士译本在翻译成希腊文的时候没有翻译成相对应的synteke (盟约),而是翻译为disteke (遗嘱)。为什么这样翻译呢?难道译者可以随便更改天主的圣言吗?这里有一个根深的观念在起作用,就是:在希腊译者的观念中,人无论如何都没有资格与天主立约,所谓的“约”都是完全出于天主的仁慈。而拉丁文在翻译disteke的时候,也没有也没有翻译为foedus (盟约),而是译为Testamentum(遗嘱),这样,之后的翻译,无论英法意,还是葡萄牙、西班牙语,都沿袭了这个译法,译为遗嘱。
我国天主教会自始就翻译为“经”,以《十三经》、《道德经》等做类比并齐观,视为经典。但是一开始,基督教便以为“约”。
纵观圣经中的“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单方面的约,一类是双方面的约。洪水罚世后,天主向诺厄及他的儿子公布自己与他们及一切生物所许下的诺言(berit)。他没有要求诺厄及他的后裔承担任何责任。天主毫无保留地主动做出承诺。一切受造物的生命都是基于天主在无条件的情况下所应许的诺言。天主的许诺明显地也包括对一切动物的责任,由此可见这承诺显然是单向的,对另一方并无所要求。天主的虹霓就成为天主守诺的标记。几时虹霓在云中出现,天主便想起他对“地上各种属血肉的生物”所作的,用来表达一个应许或郑重的保证。永远承诺(创9:16)。若是仔细研究天主与亚巴郎的立约,也可以清晰的看出这是一个单方面的盟约。创世纪第十五章记载,上主用以下的话向亚巴郎许下诺言:“我要把这土地赐给你的后裔”(创15:18)。这记载并没有提及相应的责任。这许诺的单向性,由天主把它公布前所行的庄严仪式得以确定。这仪式的内容包括一个毒誓:许诺的人从那被宰及分开两边的牲畜中间经过,声称一旦自己失责,将有同样的遭遇发生在自己身上(参看耶34:18-20)。假若创15所载的是两方面需要负责的盟约,双方就必须一起参与这仪式。但所发生的并非如此:只有上主以燃着的火炬作象征,从剖开的牲畜中间走过。
而西乃盟约为双边盟约,西乃盟约对双方都有所要求:天主完全自由地受人束缚,他必须慈善、忠信,同时要求人对他的话服从、尽忠。人固然是盟方,但天主是绝对的盟主;人若忠信,便获救恩,但若爽约,就会被判。出19:4-8的经文指出天主与以色列所立盟约的基本意义。“我好似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这句带有诗意的象征,恰当地指出这盟约与一个彻底解放有着密切的关系,这过程在越过红海那一刻展开。盟约的整个概念就是源于天主所采取的主动。天主在领以民离开埃及时所完成的拯救行动,一直是天主要求以民对他忠信和服从的基础。
诚心服从天主,是对天主的拯救行动不断感谢的唯一恰当响应。“现在你们若真听我的话,遵守我的盟约…”(出19:5a):我们并不能把这些协议看作盟约的基础,至多只可说是以民应满全的条件,令他们能继续享用上主所许下的祝福。一旦接纳了天主赐予的盟约,便要履行某些责任,但同时也可确保一个特殊的身份:“你们…将成为我的特殊产业”,换言之,“你们为我应成为司祭的国家,圣洁的国民。”(出19:5b,6) 
出24:3-8的记载,完成了出19:3-8所宣布的盟约。把牲血分成两等份,是举行立约仪式的准备。一半牲血被洒在献于天主的祭坛上,另一半则洒在以色列会众身上,以民因而被祝圣为上主的神圣子民,专为事奉上主。立约盛典的开始(出19:8)和结束(出24:3,7),都重复着以民承诺的话:“凡上主所吩咐的,我们全要作。”但是由于以色列子民在其后的历史中违约,屡次背离天主,却不敢提及西乃盟约,而是不断地呼求天主忆起当初同亚巴郎、依撒各和雅各伯立的约,因为这个约是单方面的,是天主主动与人立的约。
那么,单方面的约能成为约吗?毋庸置疑,约总应该是双方的,但是,现实世界存在着一方过于强大,而另一方过于弱小的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中,立约的双方无法是平等的。无论人再如何尊贵,也不能同天主的威严想必,天主与人有着天壤之别。可是,天主却以自己的忠信和信实弥补人类的不足,而使这个约生效。
盟约肯定是用来理解天主与他百姓的关系的一种人性方式。所有这类的人性概念,都未能完善地把天主与人的关系表达出来。这盟约的目的以简单的方式被界定出来:“我要做你们的天主,你们要做我的百姓。”(肋26:12;参看出6:7)我们不可把这盟约理解作一种简单的双边契约,因为我们绝不能以约束人的方式来约束天主。无论如何,这盟约却令以民可诉诸天主的忠信。不只是以民单方面地遵守承诺。天主承诺把土地赐予他的子民,并亲身临在他们中间,使他们饱享福祉。
出于这个原因,圣经上经常称:“我的约”或“我的话”就可以理解了。意思是说,是上主我主动的与人立了约,是上主我用自己的忠信给予了盟约的基础,而使盟约有效。

不过,我们希望能再深入这个问题,以便让我们看的更清楚。
不论是天主与亚巴郎立约,还是经由梅瑟与以色列百姓立约,天主的最终目的是要借着他的圣子耶稣基督,与整个人类订立盟约。上面的两个约都是为这个最终的盟约打基础,铺平道路。与亚巴郎立约,天主发展了一个民族;与梅瑟订立西乃山盟约,天主与这个民族从此有了息息相关、生死与共的关系,这都是为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天父以便打发自己的独生爱子,默西亚,来与人类缔结新的盟约。

我们还需要深入研究一下以信心为本的约和以善行为本的约。
来看旧约中“我的盟约”的几个例子:
出19:5“现在你们若真听我的话,遵守我的盟约,你们在万民中将成为我的特殊产业。的确,普世全属于我。”
这里说“我的盟约”,无需置疑,那是指以色列人早已知道的事:只要我们翻翻《出谷纪》以前的经文中提及“约”一字就会知道,那个字只用了两次,第一次是在出2:24:“天主听见了他们的哀号,就记起了他与亚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所立的盟约。”第二次在6:4-5:“我也与他们立了约,许下将他们寄居而作客的客纳罕地赐给他们。如今我听见了以色列子民因埃及人的奴役而发的哀号,想起了我的约。”用“想起了”一词,显然是指以前与亚巴郎立的那约了,这都记载在创15-17章里。那两处地方,有约的印证——烟与火(创15:17-18),和约的记号——割礼(创17:10)。从创世记17章到出谷纪2:4节之间,再没有提到天主与人立约这回事了,因此神在西乃山对以色列人说“守我的约”,必是指亚巴郎之约无疑。
我们常常把西乃山宣布的律法和梅瑟之约混为一谈,因为它与亚巴郎之约的关系,没有交待清楚。在亚巴郎之约中有两点是很重要的:
(1)亚巴郎是凭信心接受盟约的(创15:6)。
(2) 对亚巴郎一方面而言,他守约的方法只是继续保守信心及行为正直,“我是全能的天主,你当在我面前行走,作个成全的人。”(创17:1-2)
天主要以色列人守约,又赐下律法,这并不等于是把以信心为本的亚巴郎之约,改变成以善行为本的另外一个盟约。天主知道人心,善变、诡计多端又无能,他不是以守律法作为一种新的蒙悦纳的标准;不,一切诫命与约都是为后来的“典章”预备的,而典章又是指向基督的救赎的,这才是真正“源于信德,止于信德”的蒙悦纳的标准(罗1:17)。他们一定会得占许地,他们的国亦一定会蒙福,但这一切都是以许诺和信心作基础。
其它一些关于“我的约”的例子:
申31:16“在要去的地方内,同异邦之神行淫,而离弃我,破坏我与他们所订立的盟约”
苏7:11“以色列犯了罪,违背了我在盟约上给他们规定的。”
咏89:35“也不放弃我的盟约,也不改变我的许诺。”
咏122:12“若你的子孙遵守我的誓言(盟约)。”
耶11:10“他们再陷于他们那不愿听从我话的祖先的罪恶中,追随事奉其它的神祗;以色列家和犹大家都违犯了我与他们祖先缔结的盟约。”
欧8:1“因为百姓违背了我的盟约,干犯了我的法律。”
从旧约记载的内容里我们得知,西乃山盟约虽然为天主进一步的与人类盟约奠定了基础,做好了铺垫,但是就西乃山盟约本身来说,那是一个失败的双边盟约,以色列民族在其后的历史中屡次违约,屡次背离天主,从上面列举的经文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天主借先知们对以色列子民的提醒和批判。
那么为什么梅瑟的西乃山之约反叫以色列人处在“律法的咒诅”下呢?而不是更完满的祝福?问题就是在以色列人对约的反应出了岔子,我们从当时的记载,以及他们后来的历史,都可以看出他们从开头就以为蒙悦纳是要靠行为,不能单凭信心,以至后来保禄说:“人成义不是由于遵行法律,而只是因着对耶稣基督的信仰。”(迦2:16)
我们再看看当时以色列人的反应,是多么的信心十足!“凡上主所吩咐的,我们全要作。”(出19:8)他们这种自以为是又自满的态度,是他们失败的原因之一。

于是,这预示着一个永远单边盟约的来到。
因而早在流放时期,天主就曾经透过先知向以色列子民许诺一个新盟约的到来,“我愿在那些时日后,与以色列家订立的盟约──上主的断语──就是:我要将我的法律放在他们的肺腑里,写在他们的心头上;我要作他们的天主,他们要作我的人民。”(耶31:33)经由默西亚,就是耶稣基督而与人类订立的盟约是内在的,属于恩宠,并普及整个世界和万世万代的。这个盟约也将是单边的,是天主亲自用自身的血和肉来成全双方的盟约条件,但不同的是天主在这个新约里肩负了双重的使命:他即是立约的一方,也是立约的条件本身。不再需要牛的血和祭献的肉,而是天主的独生子耶稣基督要把自己献上去,成为祭献的血和肉。“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而舍弃的。你们应行此礼,为纪念我。晚餐以后,耶稣同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为你们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约。”(路22:19-20)一次并永远地改变了人和天主之间的关系,从此人类成为天主新的盟友,盟约的条件将是接纳耶稣作为我们生命的救主。
而这个约的基础正像保禄在迦拉达书3-4章中提到的,对天主来说“我的约”就是指亚巴郎凭着信德和天主建立的盟约,而不是凭着遵守法律和在法律下的好行为。保禄还特别列举了亚巴郎的两个儿子,一个是恩典的“奇迹之子”,完全因着天主的仁慈和亚巴郎对天主的信任和信心而达成;另外一个是女仆哈加尔的儿子,象征着在法律的奴役下生活的子女。这两个妇女代表两个盟约:一个是亚巴郎之约,一个是西乃山之约,一个是信德只约,一个是法律之约。因此圣经作者不断地在旧约经文里提及“我的约”,指的应该是恩典之约,信德之约,而正是借着信德,我们将接受耶稣基督那拯救我们生命的新约。
这样,旧约中的“我的约”在新约的背景下去看,便可以说“我是约”。
在旧约里,天主经常借先知和圣经作者提“我的约”,“我的话”,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天主是立约双方强大的那一边,因着天主的仁慈而眷顾了亚巴郎和以色列民族,天主是使盟约有效力的决定性的一边。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了旧约的经验和发生的历史事件,都是为新约做准备的,所以这个经常出现在旧约经文里的“我的约”,“我的话”,其中“我的”也是对新约的预言和提前许诺:天主要用自身来与人类订立新的盟约,这个“我的盟约”将成为“我是盟约”。
所以在一些圣经翻译版本里,出现“我的盟约”和“我的话”时,会把“我的”用大写字母来代替,以此来申明这个表达方法里隐含的预言效果。“我的”是天主向人类启示自己的一种方式,“天主的盟约”是耶稣基督本身,“天主的盟约”是天主自身向人类发出的永恒生命的邀请。

2、为何梅瑟独自上山?
我们先来看经文内容。
19章12-13节:“你要给百姓在山周围划定界限说:应小心,不可上山,也不可触摸山脚;凡触摸那山的,应处死刑。谁也不可用手触摸那人,而应用石头砸死或用箭射死;不论是兽是人,都不得生存;号角响起的时候,他们才可上山。”
17节:梅瑟叫百姓从营中出来迎接天主,他们都站在山下。
20节:上主降到西乃山顶上,召梅瑟上到山顶;梅瑟就上去了。
23梅瑟答复上主说:“百姓不能上西乃山,因你自己曾通告我们说:要在山的四周划定界限,也宣布这山是不可侵犯的。”
独自上山的原因我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 显示天主的神圣性。天主触碰过的地方或降临的地方,因天主的临在而将那个地方祝圣了,比如在出谷纪3章,天主在燃烧的荆棘丛里召唤梅瑟的时候,就曾经说过:“将你脚上的鞋脱下,因为你所站的地方是圣地”。天主临在的同时就将那个地方完全圣化了,所以这里只有作为“中间人”的梅瑟能够上去,表示梅瑟是属天主的人,是能看见天主的人,他行使的也是只有司祭才能拥有的权利,他是天主在自己和子民之间的代言人。
我们在12节的“划定界限“中得到对“神圣”的很原始的概念。天主降临在山上使山成为“圣”的。以色列人经过很长时间才明白“成圣”根本上不是属物质层面的事。
2) 梅瑟是耶稣基督的预像。出谷纪24章讲诉了梅瑟作为中间人,为天主和子民之间施行了盟约的仪式。他取了牛血的一半放在盆里,另一半洒在祭坛上,然后他拿出盟约之书,读给民众听。梅瑟把血洒在百姓身上,说:“看,这是盟约的血,是上主本着这一切话同你们订立的约。”(出24:8)梅瑟是天主与其子民在西乃山盟约的见证者和中间人,梅瑟独自上山,就是耶稣将来要独自一个人走向十字架苦难的预兆,但是当基督的血为众人脱离罪恶而倾流时(希9:11-28;伯前3:18),我们众人也就得到了洁净和被圣化的机会,也就拥有了来到神圣天主面前的恩典和自由。梅瑟在山上停留的时间预示了耶稣倾流他的圣血后将获得的提升和光荣(斐2:9)正如路9:28-36中记述的耶稣显现自己圣神面容时,他和梅瑟及厄里亚说话。梅瑟代表子民与天主订立的盟约是为新的盟约做铺垫的,因而在第一个盟约——西乃山盟约里,梅瑟的是中间人的角色,他需要代表子民独自上山去与天主共融。而这恰恰是新盟约的一个预示:唯有通过耶稣,人类和天主之间才能建立永不反悔的新盟约,也恰恰是通过耶稣一人的死和复活,人类获得了丰盛的恩典和永恒生命的权利。人类的救恩来自耶稣基督一人。

为何梅瑟拿两块石板?
我们先来看一下经文:
出24:4梅瑟遂将上主的一切话记录下来。。
出24:12上主向梅瑟说:“你上山到我台前,停留在那里,我要将石版,即我为教训百姓所写的法律和诫命交给你。”
出31:18上主在西乃山上向梅瑟说完了话,交给他两块约版,即天主用手指所写的石版。
出32:15-16梅瑟转身下山,手中拿着两块约版,版两面都写着字,前面后面都有字。版是天主做的,字是天主写的,刻在版上。
出34:29梅瑟从西乃山下来的时候,手中拿着两块约版;他下山的时候,未发觉自己的脸皮,因同上主谈过话,而发光。
从经文中我们觉察到这里有一个小小的矛盾,就是有的地方说石板及石板上的诫命都是天主所写,所赐予,比如在出31:18;出32:15-16等,而在出24:4里,却说是梅瑟写下了石板上的法律。不过这些小小的矛盾不是很重要,因为圣经作者要传递的信息是:对以色列的信仰生活如此重要的律法,是天主亲自所写下的,是他亲自赐给子民的。
对于两块石板象征意义的理解:
1) 石板上写的是天主颁给子民的诫命,而这些诫命的内容可以分两大部分,一部分约定人对天主应有的态度和关系(前四条诫命),另外一大部分是约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和正义关系(后六条诫命)。所以这里的“两个石板”可以理解为这两部分诫命的总结,也就是在新约里耶稣重申的两大关于爱的诫命:爱天主,爱邻人如爱自己。
2) 两块石板也可以理解为“法律的石板”和“心的石板”。以色列子民在经历了法律不能让人成义的失败后,先知耶肋米亚就曾经预言过,将来天主要把新的爱的诫命赐在人的心上(耶31:31-34),也就是最后耶稣复活后通过圣神赐给跟随他的人诫命,这个诫命不再是以一部法律为信仰生活的核心,而是以一个人为新生命的起点和转折点。这份诫命就是由圣神刻在基督徒心灵上的诫命,诫命的内容就是基督的言行、道路和生命,就是复活的主耶稣基督以及他的福音。这个由圣神盖上的诫命,好像封印一样,印在人的心灵上,成为跟随基督、相仿他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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