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主教会的圣统制要求,教友应该服从神父,神父应服从主教,全世界的主教们组成一个普世主教团以继伯多禄位的教宗为首领导普世天主教会。
那么,这种制度是出自圣经,或者说是来自神的旨意和命令,还是随着教会的发展,出于历史必然性而发展出来的一种人性制度呢?
说实在的,去年笔者曾花了一年的时间做过这个主题的研究与探讨,要完整的回答这个问题绝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在此只能简明扼要的述说一下基本的观点。 圣统制属于神律:
天主教会,东正教会和圣公会都坚持这一主张。在1999年由天主教会和圣公会组成的神学混合委员会,经过20多年的对话与探讨,共同发表了一份文件《论权威的恩赐》,其中第五节有一句话:For the exercise of this authority the Church is endowed by the Holy Spirit with a variety of gifts and ministries (cf. 1 Cor 12.4-11; Eph 4.11-12). 这句话,很清楚的说明了权威的来源:在教会内权威的施行,是圣神的恩赐。那么,这种权威如何施行的呢?是耶稣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基督成为天主对人的“是”,同时也成为人对天主的“阿门”。意思是说,耶稣忠信地执行了天父的旨意,而我们,也应该成为耶稣的“阿门”,就是说,我们应该忠信于耶稣。忠信于耶稣就是忠信于天主的一个具体表现(11-12)。
我们特别注意的一节是第四十六节中关于首席权的论述:“The exigencies of church life call for a specific exercise of episcope at the service of the whole Church. In the pattern found in the New Testament one of the twelve is chosen by Jesus Christ to strengthen the others so that they will remain faithful to their mission and in harmony with each other (see the discussion of the Petrine texts in Authority in the Church II, 2-5).”这里,肯定地说,教会生活要求一个特定的主教团来服务普世教会,这一模式我们已经在新约中看到,就是十二人中的一个为耶稣基督所选,但他不是单一的,也不少孤独的,而是面对其他人,与他们共融,这样就确保了对他使命的忠信。教宗提供一个特别的职务来对真理进行分辨(47),
梵二大公会议《教会》宪章第三章论教会的圣统组织,一开始便提到了十二位宗徒之设立,这样论述说:主耶稣,祈求天父之后,把祂所愿意的人叫到身边,决定了十二人和祂在一起,并派他们去宣讲天主之国(参阅谷:三,13-19:玛:十,1-42);耶稣把这些宗徒们(参阅路:六,13)组成了一个团体,就是一个固定的集合体的形式,从他们中选择了伯多禄作这个团体的首领(参阅若:廿一,15-17)。耶稣先把他们派往以色列的子孙「以后派往世界各国(参阅罗:一,16),要他们分享自己的权能:去接受所有的民族为其弟子,去圣化治理这些民族(参阅玛:十八,16-20;谷:十六,15:路:廿四,45-48:若:二十,21-23),这样去传布教会 ,在主的领导下为教会的职员及牧人,万世万代,以至世界终穷(参阅玛:十八,20)。在圣神降临日, 宗徒们完全被坚定于这项使命(参阅宗:二1-26),一如主所预计:「圣神将临于你们之身,你们要领受德能,去为我作证,在耶路撒冷,在犹太全境及撒玛黎雅,直至天涯地角」(宗:一,8)。宗徒们到处去宣讲福音(参阅谷:十六;20)。在圣神的推动下为听众所接受,便集合为普世的教会,这就是主以宗徒们为基础,建筑于他们的领袖伯多禄身上的教会,而耶稣基督自己则是它的中坚基石.(参阅默:廿一,14;玛:十六,18:弗二,20)
根据这段,我们可以看出天主教会对教会内的圣统制根源的认识也是基于圣经的,并把耶稣设立十二宗徒的行动视为天父的意愿,因为是主耶稣祈求天父之后才决定了十二人和他在一起。同时,这十二人形成一个固定的团体,人数似乎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十二”,意思就是说:团体,所以,茹达斯死后,这个团体实际十一人了,但是依然称为“十二”。而伯多禄则是这个团体的首,代表这个团体发言。按照主耶稣的教导将福音传遍普世,直到末日。可是,如果宗徒们都逝世之后,这个使命不就是中断了吗?
大公会议也充分的注意到了这点,因此,在述说完十二宗徒团之后便紧接着述说继宗徒之位的主教:天主这项使命,由基督付给宗徒,一直要延续到世界末日(参阅玛:廿八,20),因为他们负责传授的福音,世世代代都是教会全部生活的总原则。因此,宗徒们便在这个有系统组织的社团内,注意到了设立继承人的问题。 他们不仅在职务上有过各种助手,而且要他们所领受的使命,在他们死后仍得继续,便把职务交给了他们的直接助手,好像留下了遗嘱,使之完成并巩固他们开创的事业,并叮嘱其继承人照顾整个羊群,因为圣神安置了这些人去牧养天主的教会(参阅宗:二十,28)。所以宗徒们便安置了这样的人,并吩咐他们,在自己死后,要使自己的职务再由其他可靠的人去接受。在教会初期即曾通行的这些不同的职务中,以传统为证,那些从开始即继续不断、由宗徒一脉相传下来、有主教地位的人所担任的职务,占着首要的位置。所以,正如圣依来乃所说的:宗徒的传统,由宗徒们所设立的主教及他们的继承人传至我们,在全世界昭示出来,并保存着。 于是,主教们和他们的助手-司铎及执事-接受了为团体服务的职务,替天主来监护羊群,作其牧人,作教义的导师,圣礼的司祭,治人的职员。就如同宗徒之长伯多禄单独所受于主,而又要传授与其继承人的职务继续存在,宗徒们管理教会,要由主教品级的人去永久执行的这项职务,也一样继续存在。因而,神圣大会确认主教们由于天主的安排,继承了宗徒们的职位,作教会的牧人,听从他们的,就是听从基督,拒绝他们的,就是拒绝基督及那位派遣基督者(参阅路:十,16)。
这段长长的论述说明了以下几点:
第一、 由于基督托付给宗徒们的使命的特性,这使命要延续到世界末日,因此,宗徒继承人的设立是必须的。
第二、 主教们是真正的继承了宗徒们的使命,不仅仅是助手式的合作。
第三、 主教们时代传承,其目的就是要在每个世代中照顾天主的子民。
主教们与继承伯多禄位的教宗联系在一起,借着统一、爱德和和平的联系,息息相通,来照顾主耶稣托付给他们的羊群。主教们为了能更好的完成他们的使命,又把一些职务托付给神父、执事们,借着他们之间彼此的联系、合作,便和主教团联结在一起,按照每人的圣召与圣宠,为整个教会服务。
圣统制是天主赐给教会的一个礼物,千百年来,天主教会借着圣统制形成了极强的凝聚力,避免了信仰上的危险,
圣统制属于人律:
自马丁路德改教之后,越来越多的新教人士强调教会神性一面,而主张圣统制属于人律。认为教会是无形的,圣统制是人为的法律制度。宗徒们的使命是无法被主教们继承的,因为宗徒们的被召叫与他们的经验都是独一无二的。
可是,放弃主教职和圣统制的后果就是不断的分裂,这也是今天我们看到的基督新教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但就美国来说,每年都会有千余个新教派产生,同时也有千余个教派消亡。
经过历史的积淀与教训,天主教会要特别注意到教会的神性层面,不能将圣统制演变成纯粹的人为架构和律法。而基督新教也要慢慢意识到圣统制恩赐的宝贵,至少要回归到圣经和教会初期阶段,神恩和宗徒团体相辅相成,互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