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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37:[其他问题]秩序与等级的概念?「4/3/2006 10:08:01 PM」 [ ] 留言
Female
求知
佳播小兄弟您好:
我问的神是为男女先定下秩序才赋予他们不同的特长,还是先赋予他们的特长,才为男女定下秩序。
我问的秩序并不是男女之间的等级,男女之间并没有等级.世界上任何人之间都没有等级, 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的是长幼之序,他们之间是一种秩序,也即是他们之间的相处之道,应守的本分.我们不能因为对自己的父母行孝和听命就认为我们的人格尊严是不平等的吧?
我想秩序不应该理解为等级吧?保禄宗徒说的男人是女人的头;妻子应服从丈夫,丈夫应爱护自己的妻子,他们之间应是一种秩序,一种男女应守的本分吧?
天主如此的规定并不是不平等,而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规定他们之间应守的本分;丈夫得到妻子的顺从,他并没有只有享有的分子,他同样有爱怜保护自己的妻子的责任,相反妻子也有享有和应守的本分.就犹如法律上的义务与权利是相互的一般.

我想神在未创造一切之前,已为一切计划他们的位置吧!然后再根据他的计划赋予他们不同的特性吧?就象人要做为世界的管理者,天主的儿女,才被赋予上帝的特征吧?
以上,是我对男女之间是否平等的一些看法,请佳播小兄弟指教,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不是回答了吗,神不会先定下秩序,我们所说的这种秩序是根据人的秉性而来了,但只是平常而论。秩序不是等级,我们说教会里有秩序而不说有等级,但有时候我们不会用那么精确的字眼,如果没有人挑毛病就不是出现什么问题,不过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人。比如我们常说的“封圣”与“宣圣”,随便说说谁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也不用刻意去区分,但如果放在特定的语言环境里就需要仔细的界定了。
您最后的几句话隐约有些柏拉图的“先天观念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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