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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肋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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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如今普遍使用的高中哲学教材,宗教信仰被归为“主观唯心主义”——自然,至少对天主教来说,其与“主观唯心主义”的特征是明显不相符的。 这是马哲学者无意的误解吗?那教会为何不提出这个问题? 还是说,这个分类的前提就是马义世界观、“既然无神,所以他们信的当然是某种绝对意志”? 我可以理解政府一定要推崇什么、反对什么,但其对宗教的解释本身应该是客观的!要不总有同学问我:“既然你们明白那不是真存在的东西,就是一种“意识”,那干吗还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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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如果您查阅大英百科全书和辞海中有关宗教的定义,您会发现有着本质的不同。 我我国的高中哲学教材中宗教信仰被简单地归结为主观唯心主义本身就是唯物主义方法论的一种滥用和无知,这是一种典型的“一刀切”主义。 天主教会不仅从来没有将自己是为主观唯心主义,还反对将自己与这个主义认同。天主教会承认自己是“唯真论”,在某种意义下到时更接近“唯物论”。只可惜唯物论不接受科学不能证明的东西。 我们所相信的不是一种“意识”,而是一种“超客观存在”,但也不是“某种精神”而是一种“绝对性存在的精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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