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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169:[其他问题]国与国的竞争「8/19/2009 6:00:35 PM」 [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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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轩
很多基督教影响力很大的西方国家,比如美国,其统治者也往往是基督徒,在面对国际竞争时却总忘记考虑人道主义、从贫困国家压榨利益、有时甚至不惜动武伤及平民。难道他们的信仰只在无关痛痒的生活中、在民间团体中体现么?为什么在国与国的竞争中难以找到基督教精神?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所反省的问题:基督徒在社会公共领域,尤其在政治领域缺席的严重后果。我们往往误解了政教分离原则,认为教会与政治两不相干,要分离开来,其实这是地地道道的误解。之所以有这个误解也是因为翻译的问题,“政教分离”,来自于英文词“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或者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这个说法的直译应该是“国家和教会分离”,更恰当的译法是“国家机器和教会分离”。 “政教分离”的说法非常误导,因为本来的英文出处里既没有提到“政治”(politics),也没有提到“宗教”(religion)。它的意思根本不是政治和宗教分离,而是国家机器对宗教机构(教会)没有权威,不予干涉,同样的,宗教机构对国家机器没有权威,不予干涉。 
梵二大公会议中的《牧职宪章》对此也有非常清晰的说明:“教会凭其职责和管辖范围决不能与政府混为一谈,亦不与任何政治体系纠缠在一起;教会是人类超越性的标志及监护者。在各自的领域内,政府与教会是各自独立自主的机构。但二者各以其不同名义。为完成人类所有私人及社会的同一圣召而服务。二者依照时间和空间的局势越能健全地合作,便越能有效地为公共福利服务。人并非局囿于暂世生命者,人虽生活于历史内,却拥有永生的圣召。奠基于基督圣爱的教会,其使命在使爱德及正义广被于国家及国际间。教会宣扬福音真理,并通过其教义及其信友所立的榜样,而照耀人生的每一角落。教会尊重并赞助国民的政治自由和政治责任(76号)。”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了?就出在了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中排斥信仰。比如在法国,公立学校的学生不可以佩带任何宗教标志,在意大利也曾因为有人抗议学校的教室里挂有十字架而引起轩然大波。那么,若信仰被排斥出社会公共领域,又由什么来填补呢?难道要保持真空吗?
回到您所提及的问题,我们就会发现,美国为了石油利益而发动海湾战争,现任总统奥巴马自称基督徒还主张通过堕胎合法化的文件。我们需要追问:是谁给了执政党这么大的权利?当然是人民!基督徒在公权力中的缺席也造成了很多违反自然律的法律的诞生,比如安乐死和同性结婚的合法化。
教会不能代替政府做发动或停止战争的决定,只能在舆论界进行谴责或赞许,而基督徒却可以以实际行动来实践社会正义。然而,基督徒在社会中的这种酵母作用,不应纯粹成为“行动主义”,就是不要妄图靠着纯粹的社会性或政治性行动来达成社会的正义,而应该求助于人的精神和道德力量,并呼吁人经常需要进行内在的皈依,为促成社会的改变,使它真实地为人服务。确认人心皈依为首务之急,非但绝不免除,反而更负起责任,对引人犯罪的结构和生活环境,予以适当的清理和净化,为使它们合乎正义的规范,不再阻止善,而有利于善。
所以,信仰生活是一回事,把信仰在社会中生活出来又是一回事。基督徒就是要努力从内在和外在来改变社会。教宗本笃十六世在《在真理中的爱德》通谕提醒道:“一个没有真理、只有爱德的基督信仰,很容易被认为是善良情愫的储存库,为社会的和睦共存有用,但只属于边际效用而已”(1-4)。要把自由、博爱、真正发展的真理传播出去不只是靠着教宗的一部通谕就能做到,这也需要基督徒在社会中的酵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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