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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女小德兰的自传《一朵小白花》中有这样的故事:德兰与另一修女面对面地洗衣服,那个修女动作很不小心,将脏水溅了德兰一身,德兰本想说她两句,但又忍住了,并因自己做了这个小小的刻苦而欣喜。 我想问德兰的举动客观上是否有益于对方呢? 当别人指出我们的过失,我们是欣喜的;但当我们自己在生活中被逆行的人撞到、被楼下不断鸣笛的汽车吵得睡不着,我们是否也应有帮别人指出错误的义务?这与宽恕是相悖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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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若是一个人的行为本身对团体没有公害,而只是当下针对另外一个人,那么更多需要的是宽恕。自己所做的克制是对自我本身的一个德行锻炼,但是与指正他人并不相悖。事实上,谴责或批评往往并不是让人改过的最好方法,在心理学和教育学上已经是公认的准则。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开始逐渐对禁止体罚开始立法的原因。 一个人的行为若同时具有两个可能性的时候,便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以您所举的例子为例,小德兰既可以在客观上指正那位修女,又可以在主观上作刻苦,原谅她的行为。为什么小德兰要这样选择呢,我们认为一方面是可以锻炼自己的德行,另一方面那位修女也不是故意的。 宽恕的德行不是一种消极的德行,正相反,却是一种积极的德行,这就是中国人常说的退一步天高地阔。也正因为很多人缺少这种德性,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闹出了人命,甚至为了别人不故意的撞了一下自己开始批评职责人,结果越闹越凶,这样的案例随处可见。 但是宽恕并不是逃避,当一个人的行为伤害到公益的时候,我们每个人便都有责任站出来指正了。另外,若是在具体情境中,若我不指正对方便会造成对方成长的障碍,此时便可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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