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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128:[其他问题]如果贵站能完美的解答我的几个疑问 我将信「8/13/2009 9:26:10 PM」 [ QQ:807961087 邮箱:primrose5438@yahoo.com.cn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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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地球
我对天主教的几点疑问将在几个问题中展开 如果贵站能圆满而完美的化解我的问题 我个人将考虑皈依天主教!以下是我的问题!!!
1.既然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担当了人类的罪恶 为何信众还要时时刻刻说自己是个罪人 连祈祷时都要祈求天主赦免自己的罪 罪既已洗净 又何罪之有 前后是否自相矛盾?
2.既然耶稣本身就是神 就是上帝 就是无所不在 无所不知 无所不能的全能天主 为何耶稣本人自己还要敬拜天主?难道神需要自我崇拜?
3.既然人生来即有原罪 那为何玛利亚会被称始胎无染原罪 凭何独独她是个例外 不要告诉我仅仅因为她是耶稣的生母 这一论据是否有圣经经文的支持 如果没有 凭人类的意志有何权利妄加定义?
4.关于天主教独有的炼狱一说 是否有强有力的圣经经文支撑 否则如何保证炼狱存在的真实性与必要性?
5.关于古时代的中国人他们根本没机会接触圣经 了解天主 包括现在的一些极偏远地区的百姓 对于这些一辈子没机会接近天主教的人们而言 是不是永生得不到天主的救赎 死后无法得升天国与天主同在呢?那这样对于他们而言是不是很不公平而又是件极其残酷的事呢?
好了 先问这些 请贵站先帮忙解答 如果我还有问题 会陆续发问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在回答您的问题之前我们必须先声明两点:
第一、我们不喜欢在一个问题中罗列几种不同的问题,对于这种提问我们只能简单的直接回复问题的核心,所以无法展开;
第二、您大可不必将是否接受信仰抵押在能否理解一些难题上,信仰不是盲信,但也不是理解了才能信,我信,是为了理解。

1、罪恶从本质上来说是断绝了与天主的共融的关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和复活重新恢复了天人之间的关系。耶稣的一滴血就足够拯救整个世界上的罪人,然而,人的拯救不纯粹是被动的,人需要主动的接受这个拯救。就好像发洪水了,大家都在洪水中挣扎,突然来了一只大船,上船就能得救,不上船就有可能会被淹死。天主不会强迫任何人上他的救恩之舟,需要人自由的进去。另外,人是一个会不断犯罪的人,人也不因为耶稣的一次性拯救而自此永不再犯,所以,人承认自己的有罪是一种谦逊的态度。所以,罪不是一种静态的东西,不像粘在玻璃上的灰尘,打扫完了就没有了。罪既已洗净,有何来之罪?您的提问是混淆了借耶稣的拯救被赦免的罪和人后天所犯的本罪二者之间的区别。
2、这个问题您所列举的前提是有问题的,耶稣是神不错,但是耶稣也是人。所以,从耶稣的天主性来看,他是完完全全的神,从他的人性来看,他是完完全全的人。正因为耶稣是天主性和人性降生在一个位格上的人,他才具有某种局限性,同时也具有某种超越性。因为他是人,他才可以背负世人的罪,因为他是神,他才可以救赎人。说耶稣是无所不知的是错误的命题,耶稣受人性的局限,他当然不懂汉语,更不会未卜先知。这就是耶稣为什么也需要祈祷,也需要分辨哪是天父的旨意。
3、圣母无染原罪最大的一个支持点就是:做为拯救世人的耶稣的母亲,她不能有一刻属于魔鬼的权下。圣经固然没有直接的证据来说明这个道理,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从圣经中读出来的讯息。正如圣经中出来没有出现过“三位一体”的概念,但是我们综合圣经,经过神学反省,认为三位一体的道理隐含在圣经中。同样,圣母无染原罪的道理在圣经中也有很多地方的暗示,比如原始福音中踩碎蛇头的女人和默示录中与大龙交战的女人。总之,天主教会承认一种“信仰意识”,这种意识来自于圣神在信徒身上的工作,自然不能与成之于书的圣经相矛盾。
4、有关炼狱的说法目前争议很大,其实,圣经中并未清楚地论及到炼狱,但是圣经揭示在另一世界灵魂净化的可能性,因而间接地证示了炼狱的存在。
玛加伯下12:42-46告诉我们,犹太人为那些阵亡的兵士(在他们的身上发现了献与偶像的物件),祈求天主宽恕他们的罪。随后又送两千达辣克玛到耶路撒冷,作赎罪祭的献仪。可见他们相信死者能藉祈祷与祭献获得罪之赦免。圣经的作者证示:“他还想到为那些死在虔敬中的人所保留的卓越的报酬。这实是一种神圣而热诚的思想,为此他为亡者献赎罪祭,好叫他们获得罪赦”(希腊本第四五节)。
主耶稣曾说过(玛,12:32):“出言干犯圣神的,在今世及来世,决不得赦免”。从这话中,可以看出不但在现世,而且在来世也有诸罪蒙赦的可能性。圣大葛利哥里说:“这句话使我们明白,有些罪在现世得赦,有些罪在来世得赦”(Dial. , 4:39;参考圣圣奥斯定天主之城,21:24,2;邓456)。
圣保禄在格前,3:10-15中,谈到格林多教会的传教工作:传教士继续在宗徒所奠立的根基上建筑,这奠立了的根基就是基督。在审判的日子,各人要受到火的试验。如果他所建筑的工程经得起试验,将得赏报,否则,将要“受到损失”,即得不到赏报。谁的工程若被焚毁,意即谁的工程恶劣,“他自己固可得救,可是仍像从火中经过一样”,意即他必须经过考验,方能获得永生(J. Gnilka)。大多数天主教圣经注释家认为,从火中经过表示暂时的净化,是庸劣的建筑师在公审判的日子所应受的惩罚。可见无论谁,带着小罪或罪之暂罚逝世后,必须经过暂时的净化。拉丁教父们过于偏重字面意义,认为所提及的火是一种用以清除尚未赦免的小罪的物质之火。参考圣奥斯定Enarr. In Ps. , 37, 3;亚尔的凯撒里训道辞,179;圣大葛利哥里言谈,4:39。
玛,5:26:“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了最后的一文,断不能从那里(狱)出来”。耶稣以比喻的方式,警告那不遵守彼此相爱之诫命的人,将来在审判的日子,他们要受到正义的惩罚。在这个比喻中,我们又可将暂时的惩罚解作来世的一种有时限的惩罚境界。戴尔都良以经文中所提的“狱”为地下,以“最后的一文”为“藉着延迟复活而必须消除的最小的过错”(De anima, 58;参考西彼连书信,55:20)。
不过,炼狱的问题丝毫不会阻止一个拥有信仰,因为教会的信理有一个等级,您不相信天主三位一体和不相信炼狱的存在是不一样的。
5、教会宪章里第十六号有一段非常重要的话,刚好就是解释这个问题的。这样说:救世者愿意人人都得救(参阅弟前:二,4)。原来那些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会的人,却诚心寻求天主,并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圣宠的感召下,实行天主的圣意,他们是可以得到永生的。还有一些人,非因自已的过失,尚未认识天主,却不无天主圣宠而勉力度着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会使他们缺少为得救必需的助佑。在他们中所有的任何真善的成分,教会都视之为接受福音的准备,是天主为光照众人得到生命而赐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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