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NO.2003:[伦理问题]做任何事情我觉的良心平安,那就行了吗「7/26/2009 6:43:57 PM」 [ ] 留言
Male
世缘
你说良心是天主在人心的呼声,那么我做任何事情我觉的良心平安,那就行了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天主教新要理1777-1779号充分肯定了良心的积极作用,新要理这样说:
道德的良心存在於人心深处,在适当的时刻,嘱咐他行善避恶。道德的良心也判断具体的抉择,良好的予以赞同,不好的加以谴责。道德的良心证明与至善相关真理的权威,人原受到至善的吸引并由他领受了诫命。当聆听道德良心的时候,明智的人便能听到天主发言。 
道德的良心是理性的一个判断,藉此人可以对一个将要做的具体行为,正在做的行为,或已经完成的行为,认出其道德的品质。人无论讲甚麽,做甚麽,必须忠实地依照他所确知为公正的和正直的去讲去做。藉着良心的判断,人领会并认出神律的规定: 
良心是我们心灵的法律,但超越我们的心灵,对我们发号施令,指示责任和职务,恐惧和希望……良心是自然界中,一如恩宠界中的那位传讯者,透过面纱向我们发言,教导我们,带领我们。良心是基督所有代表中的第一位代表。 
基于良心的重要,新要理接着说:人有依照良心和自由行事的权利,为使他本人得以作出道德的抉择。“不应强迫人违反良心行事,也不应阻止人依照良心行事,尤其在宗教事务上是如此”。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良心都是倾向于正义之途的,所以良心需要培育: 良心应该受到教导,道德的判断应该受到光照。受过良好培育的良心是正直和诚实的。它依循理性,符合造物主的智慧所愿的真善而作出判断。良心的教育是必需的,因为人类遭受负面的影响,并受到罪的诱惑,宁愿随从个人的私意,拒绝接受权威性的教导。 
良心的教育是一项毕生的工作。自人生的最初几年,它启发儿童,使他认识并实行由道德良心承认的内心法律。明智的教育教人修养德行,预防或治疗由人性的软弱和过失所产生的恐惧、自私和自大、罪恶感和自满的冲动。良心的教育保证自由,产生心灵的平安。 
在良心的培育中,天主圣言是我们路途上的光明;我们应在信德和祈祷中听取圣言,并付诸实行。我们还应该在主十字架的注视之下省察我们的良心。我们有圣神的恩宠作为支持,有他人的见证或劝告作为扶助,也有教会权威性的教导作为引导。
那么,在做伦理抉择的时候,是否良心平安就可以了呢?其中有一些重要的原则:
在必须作伦理抉择前,良心可按照理性和神律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或者刚好相反,作出一个错误的判断而与之相背。 
人有时遇到一些情况,使道德的判断不大肯定,并难以作出决定。但他必须常常寻求正当的和美善的,并辨别神律所表达的天主的旨意。 
为此,人藉着明智的德行,请教博学的人,并依靠圣神及其神恩的帮助,努力解释经验的诸多资料和时代徵兆。 
在任何情况下均适用的一些规则: 
1.总不允许为达到一个善而作恶。 
2.金科玉律」:“凡你们愿意人给你们做的,你们也要照样给人做”(玛7:12)。 
3.爱德常是经由尊重近人及其良心而实践:“你们这样得罪了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格前8:12)。“更好是不作什么能使你的弟兄跌倒的事”(罗14:21)。 
一个正直的良心,由于忽略的培育,在进行伦理抉择的时候以恶为乐,选择之后也不会感觉良心平安,这就是一种错误良心,这样良心所做的抉择要负有伦理责任。
人该常听从自己良心确定的判断。如果人明知故意违反这样的判断而行事,他必将定自己的罪。但是也有可能,道德的良心处于无知中,并对即将采取或已经冒犯的行动,作出错误的判断。 
这种无知多次能归咎於当事人,要他负责。“当人对探求真理及美善不大注意,或因犯罪习惯而良心变得几乎盲目时”,就会发生此种情况。在这情况下,人对自己所作的恶要负罪责。 
对基督及其福音的无知、他人留下的恶表、作情欲的奴隶、对良心独立自主的误解和意图、拒绝接受教会的权威和教导、缺乏皈依和爱德,都能成为对伦理行为判断偏差的原因。 
反过来说,如果无知是无法克服的,或者错误的判断对道德的主体无责任可言,这人所作的恶便不能归咎于他。但这行为毕竟是一件邪恶、欠缺、错乱的事。因此,应该下功夫努力纠正道德良心的错误。 
良好而洁净的良心受到真实信德的照耀。因为爱德同时发自“纯洁的心、光明磊落的良心和真诚的信仰”(弟前1:5) 。 
正确的良心越占优势,私人及团体越不致为盲目的武断所左右,亦越能遵循伦理的客观准则。 


返回在线答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