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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749:[教规教义]有关圣母玛利亚的问题还是有些疑惑「6/3/2009 3:27:02 PM」 [ ] 留言
Male
基督新教徒
主内平安.很感谢牧者的耐心解答但还是有疑问如下:
1天主教认为玛利亚没有沾染过原罪,最大的理由是做为救主的母亲,她不能有一刻属于魔鬼的权下。因着她满被恩宠,也脱免了本罪的困扰。但是,需要区分玛利亚的不能犯罪与不“能”犯罪。因中文中的“能”有两层意思,一是在自由的状态下有没有能力,这种能力是本体性的;二是应不应该的意思,比如我们可以说,基督徒不能虐待父母,这句话不是在说基督徒有没有能力虐待父母,而是在伦理层面上来说,基督徒不能(不应该)虐待父母。那么,出于自由玛利亚当然有能力犯罪,但是她又不能(不应该)犯罪。

我的疑惑:经上记着约翰福音 2:1-11 耶稣说:「母亲(原文是妇人),我与你有甚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他母亲对用人说:「他告诉你们甚么,你们就做甚么。」这哪里是代求允准了?况且主允准的有麻风病人和其他许多人难道他们也可以做中保吗?您说玛丽是基督的肉身母亲是没有错的可是经上记着:耶稣的母亲和弟弟来了,站在外面,传话给他,叫他出来。 有许多人正围坐在耶稣身边,他们告诉他:“你看,你的母亲和弟弟(有些抄本在此有“妹妹”一词)在外面找你。” 耶稣回答他们:“谁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呢?” 于是四面观看那些围坐的人,说:“你们看,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难道还不能证明玛丽和其他人在神面前是是同等的受造者地位吗?既然是受造这怎会没有罪?1正如经上所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罗马书3:10
2、天主教认为玛利亚不仅童贞,还卒世童贞,就是说,生耶稣之前、之时和之后都是童贞。其理由为:既然玛利亚的受孕非人之故,那么,天主同样可以并应该以一种非人道的方式使耶稣诞生。圣经上耶稣的那些弟兄非耶稣的血缘弟兄,这一点天主教已经也大部分的新教教派取得了共识。但是,我们需要注意,这个卒世童贞的思想是在教会历史中童贞思想受到独崇的影响下而诞生的,现在,在天主教会内因为这并不是涉及到教会信仰的本质,已不再刻意强调这些让新教徒反感的信理,反而是新教徒念念不忘。但有一点需要说明,马丁路德并不反对圣母卒世童贞,这位改教者给予了玛利亚相当的尊敬,是后期一些改教者走向了极端。本站下载栏目的pdf专区里上传有马丁路德选集,您可以下载参阅一下。
我的疑惑:这个就很明显了.比如可 6:3  这不是那木匠吗?不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吗?他妹妹们不也是在我们这里吗?”他们就厌弃他(“厌弃他”原文作“因他跌倒”)。难道当时周围人所知道的还不如后来者达成的共识知道的详细吗?如不是血缘怎会说主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他们的长兄把他们排列在一起呢?经上又记得着:他们告诉他:“你看,你的母亲和弟弟(有些抄本在此有“妹妹”一词)在外面找你",主在这里再一次承认了他们的肉身血缘关系,但是表示听神的话就是他的弟兄母亲.主的意思很清楚了,听他到的道就是他的弟兄和母亲而不论是否血缘弟兄和母亲再一次证明了主有肉身的弟兄和母亲.我想表达的是马丁等人说的什么话,要看是不是符合真理,应该求教思考从经上找答案.
3和4是属于各自理解的范畴了
5约柜的样式是实实在在神晓谕摩西告诉百姓所做的,经上也记着,但圣象却不是主所吩咐我们做的,怎不是人手做的,如果是和亲属照片同等地位用作纪念还好,如果是明里暗里要求信徒去象异教徒膜拜偶像那样恐怕就会受主责备了.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有不妥当的地方望牧者容忍.由于篇幅只能到这,今后还有很多问题请教,十分感谢牧者的耐心解答.如有不敬之言求主怜悯赦罪,也望牧者给予宽慰.
感谢主拣选我们成他的儿女,愿他使我们所有人走在主的道路不至偏离,愿主赐福给我们所有人,阿门!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排除3、4和5,因为这三个问题您认为争议不大。
第一和第二个问题我们无法直接回答您,因为这里面涉及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论问题。我们仔细解释如下:
天主教会认为福音中所出现的“耶稣的弟兄”并不是童贞玛利亚亲生的,而是耶稣的堂兄弟或表兄弟,而基督新教认为根据圣经文字就是耶稣的亲兄弟,是玛利亚所生,因此玛利亚不是卒世童贞的。
这是对圣经经文的不同理解,如何求证马可(马尔谷)福音中有关耶稣的弟兄是否是耶稣的亲兄弟还是耶稣的旁系兄弟这个问题中方法论是一个先行的前提,因为如果没有一个天主教和基督新教大家都能遵循的一致的方法论就无法在同一层面说明这个问题,没有了这个方法论的基础所得出来的结论注定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这个方法论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 按照圣经字义来解释圣经还是按照圣经的整体性脉络来宏观的进行诠释的问题。比如,按照您的逻辑方法,马可福音6:3清楚的说明了耶稣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那么,如何解释若望福音中的两节经文:耶稣看见母亲,又看见他所爱的门徒站在旁边,就对母亲说:“女人,看,你的儿子!”然后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若19:26-27)。另外,您也提到了罗马书中的:“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那么,耶稣是不是义人呢?这样的例子其实还很多,比如若望一书中有一句话:“我们知道:凡由天主生的,就不犯罪过”(若一5:18);若按照字义来讲就是说基督徒不会犯罪了。我们举出这么多的例子就是要说明解释圣经不可以以基要主义的方法来诠释,尤其是创世纪前十一章若要按照基要主义的解释,所得出来的结论一定是荒谬的。因此,我们认为正确诠释经文的方法应该在整体圣经讯息的脉络中去理解。基督新教的圣母学基础是马可福音,这部福音中的圣母形象就是一个门徒的形象,玛利亚与其说是耶稣的母亲,毋宁说更是耶稣的第一批门徒,是首先接受耶稣的讯息的人,在这部福音中,玛利亚是否是童贞生子并不是马可所关注的;而天主教的圣母学基础则是路加福音,路加笔下的玛利亚一点看不出门徒的特色,而是受高举、受万世称赞、满被恩宠、完全翕合主旨的高大光辉形象。这两个不同的侧重面形成了不同的圣母学风格,其中所表达出来的意义是相辅相成的,不是互相排斥的。那么,对玛利亚的认识我们不仅要基于马可福音中的玛利亚的门徒形象,同时也要中和路加福音中所表达出来的玛利亚受尊崇的现象。一个整合的玛利亚的正确的形象有助于帮助我们从整体上认识经文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总之,理解圣经意思不可以仅仅根据字面来理解。
第二、 圣经与传承的问题。基督新教大多秉承马丁路德的主张:“唯独圣经”而摒弃教会的圣传;天主教却认为圣经与圣传是同出于一个神圣根源的两面,圣经是记录下来的成之于书的天主的启示,圣传则是未成书的天主的启示在他的子民中活生生的信仰传递。这个出发点也是为什么我们知道圣经中所记载的耶稣的弟兄是指耶稣的同胞弟兄而言的原因,因为按照希伯莱文化传统,,“弟兄”一词除可指同胞兄弟外,也可指“堂兄弟”和“表兄弟”(见肋 10:4 ),甚至泛指同祖兄弟(见列下 10:13 ),甚至姪儿(见创 13:8 及 29:15 )。 那么,既然圣经并没有清清楚楚的告诉我们这个“弟兄“在马克福音中的含义,我们便应该在整个教会的传统中寻找答案。就像我们从圣经中无法确定匝加利亚的妻子依撒伯尔究竟是玛利亚的表姐还是表妹,根据圣传我们清楚的知道她是玛利亚的表姐。
因为大家对这个问题争论已久,我们在此无意展开这个争论的话题,只从最基本的方法论着手,也正因为基督新教和天主教在这两个释经原则上存在着分歧才使问题不能得到圆满的解答。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若我们不首先肯定一个双方都认可并一致遵循的方法论我们就不会停止这个争论。
最后要说明的是,我们查阅了所有天主教和基督各教派的合一交谈文献(ENCHIRIDION OECUMENICUM),并未发现对这个问题的讨论,看来这个问题在天主教与基督教派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因此,问题的争论便不应该是你对我错的问题,而是大家一起共同寻找真理,寻找一个共循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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