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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738:[伦理问题]我们是否能堕胎「6/2/2009 5:10:52 PM」 [ ] 留言
Male
浪子回头
我今年四十四岁,儿子已二十.可不久前发现妻子怀孕,不知咋办.现在我非常苦恼!堕胎是犯大罪,可不堕胎,儿子就要结婚了,我心里很矛盾.请您帮帮我吧!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非常遗憾的告诉您和每一位曾经咨询过这类似问题的人:所有人都是询问能否堕胎,而没有一个人询问如果不堕胎教会能帮助我们什么?
这是一个非常深刻而迫切的问题,让我们在悲痛中反省我国教友的信仰意识,这类的提问不能不说是一种信仰肤浅的认同。
我们必须要说明的是,我们不反对这类的提问,而是在反思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要这样提问?就是说,为什么一旦遇到这类问题教友的第一反应就是寻找合法堕胎的道路呢?当然,从积极方面寻求解决的也不在少数,也许正因为他们有了积极层面的解决方式便无需在这里提问。
我们无意重申教会一贯对堕胎的教导,这样的话说多了未免让人觉得教会就是僵死的教条,除了不断重申禁律之外别无所做。的确,我们应该承认我们的教会在这方面做的不够,甚至可以说还没有起步。
教会应该尽其可能地帮助这样的夫妇,为他们分担忧苦,不仅在精神上还需要在物质上给予应有的帮助,这不是一种出于人道精神的援助,而是所有那些在忧苦中挣扎的肢体同其它的肢体都是相连的,我们在主内是一体。
做为需要帮助的夫妇,应该在第一时间寻求教会的帮助,在避免触犯教会法律的原则上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法。比如,是否可以把孩子生下来然后交给别人抚养,或者儿子的婚期是否可以推迟,或者就光明正大的把孩子生下来。本来就应该光明正大的,之所以躲躲藏藏也可能是心理因素的作怪,因为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欧美不仅不会害羞,还会高兴。
战胜自己的个人情面而将孩子生下来是一种基督徒应有的责任,在人前可能我们会丢丑,或受到别人异样的眼光,可是,就是在这种异样的眼光中我们见证了我们的信仰,我们告诉他们:即便在人前这是难堪的,我们我还是尊重了生命不可侵犯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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