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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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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内平安。我是一个新教徒,但我也经常关注天主教的弟兄姊妹,希望有机会探讨,所以想借贵地请教各位牧者。 1、请问天主教有没有表示过说玛丽无罪,并且永是童贞并分配救恩。如果有,我想请问各位牧者,可圣经上并无此话,但只有“如不借着我,无人能到父那里去。”“除祂(耶稣基督)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上地下没有赐下别的名可以靠着得救。” 2、况且经上明明记着基督是有肉身兄弟的,而且也记着约瑟没有与他同房,等她生了儿子,才同房生下主的其他肉身兄弟,他们应该也是玛丽所生,怎可说玛丽童贞呢。 3、另外在新教产生以前,天主教表示怕错解圣经所以不准一般信徒阅读圣经,为什么等新教产生以后却开始印圣经呢? 4、另外请牧者解释为什么教皇无误。 5、还有一个问题,主在旧约明明的吩咐过不可拜偶像不可做任何形象祭拜我想是应该包括在任何理由下都不可以拜人手所做的。牧者提到蛇与约柜有形象,可那是主明明的显现给百姓,那神迹是主所行的,那已不是人手所做的了。 感谢贵网站提供这样一次机会,由于篇幅,我只能先提这些问题,请各位长老牧者为我解释疑惑。求主怜悯,我绝无半点敢论断贵教会之意,只是心中实在困惑。愿主与我们同在,晓谕我们以真理。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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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因为您提的非常的多,我们也只能以最简练的方式来答复您。 1、天主教认为玛利亚没有沾染过原罪,最大的理由是做为救主的母亲,她不能有一刻属于魔鬼的权下。因着她满被恩宠,也脱免了本罪的困扰。但是,需要区分玛利亚的不能犯罪与不“能”犯罪。因中文中的“能”有两层意思,一是在自由的状态下有没有能力,这种能力是本体性的;二是应不应该的意思,比如我们可以说,基督徒不能虐待父母,这句话不是在说基督徒有没有能力虐待父母,而是在伦理层面上来说,基督徒不能(不应该)虐待父母。那么,出于自由玛利亚当然有能力犯罪,但是她又不能(不应该)犯罪。 教会不视玛利亚为天人之间的中保,而视玛利亚为信徒到达耶稣面前的“中保”,这个“中保”和耶稣中保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加纳婚宴很清楚的说明了玛利亚的转求的力量。 2、天主教认为玛利亚不仅童贞,还卒世童贞,就是说,生耶稣之前、之时和之后都是童贞。其理由为:既然玛利亚的受孕非人之故,那么,天主同样可以并应该以一种非人道的方式使耶稣诞生。圣经上耶稣的那些弟兄非耶稣的血缘弟兄,这一点天主教已经也大部分的新教教派取得了共识。但是,我们需要注意,这个卒世童贞的思想是在教会历史中童贞思想受到独崇的影响下而诞生的,现在,在天主教会内因为这并不是涉及到教会信仰的本质,已不再刻意强调这些让新教徒反感的信理,反而是新教徒念念不忘。但有一点需要说明,马丁路德并不反对圣母卒世童贞,这位改教者给予了玛利亚相当的尊敬,是后期一些改教者走向了极端。本站下载栏目的pdf专区里上传有马丁路德选集,您可以下载参阅一下。 3、圣经自改教运动之后慢慢普遍开来,其中最大的功劳就是改教运动的影响。 4、不是教皇自己不会犯错误,而是在说,当教皇占在伯多禄的位置上,就是当他以全教会的“首”的时候,定断信众当信和当遵守的论断时,具有不能错的特恩。因此,有几个条件是必须的,首先教皇应当以教会的首领身份,这个身份不是高于其他各地主教之上,而是紧紧与普世主教团相连,其次,教皇宣布的应该是有关信理和伦理层面的事情,最后,教皇在定断之前要咨询普世主教们的意见。这个不能错的基础就是基督信徒的普遍信仰意识(Sensus Fidei),这个意识是不能错误的,如果错了我们的信仰就是一种自我欺骗了。 5、主不仅仅在旧约明令人不可以崇拜偶像,在新约里也是。天主教谨遵诫命命令信友不得崇拜偶像。不过,天主教之所以崇拜耶稣是因为耶稣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降生成人的圣言,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天主,在耶稣身上天主性和人性不可分和不混淆的存在在一个位格(Persona)上。换句话说,因为无形可见的神取了有形可见的人的形象,神以人的形象出现并在我们中间居住过。难道您能说敬拜耶稣的肉体也是敬拜偶像吗?您还提到:“牧者提到蛇与约柜有形象,可那是主明明的显现给百姓,那神迹是主所行的,那已不是人手所做的了。”这种说法我们不是很赞同,因为这种反驳是苍白的,我们查阅圣经经文能很清楚的告诉我们:是雅威这样吩咐了人才制造的。所以,铜蛇与约柜的形象不是主亲自的显现,而是人手所造的形象代表了天主的真实临时,天主借着有形可见的形象临在在人们中间。至于那些圣人的形象,我们只需对比我们自己的经验就可以了,父母去世后在灵堂摆设上他们的遗像,我们会不惜拼出性命跟那些朝遗像吐唾沫人玩命,为什么?难道那些相片就是我们的父母吗?不是,而是那些遗像做为一个记号和象征来彰显一种让人无法看到的神圣和关系。 当然,天主教方面也应该尽量避免一种过激的圣像主义,需要不断的提醒信友们恭敬圣像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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