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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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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神父用教友献义钱买楼房合理吗?因为他是牧羊人,走到那里都是家,何用买房子享受世福?如果政府给主教、神父楼房(或奖励、照顾)那他死亡后房产属教会还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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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尽管从牧羊人的意义上讲主教神父不应该居有定所,但是这种意义并不能真正落实到一个教区和堂区的神职生活中,因为如果非要严格死按字眼的话,羊群也不应该居有定所。 一个教区和堂区需要有一个固定居所进行必要的礼仪祈祷和学习进修活动,这是一个教会形成、成长的必然要求。主教神父用来购置居所的钱财当然是来源于教友的捐献,因为总不能让他们去经商挣钱,为了能让他们专心于人灵,教会法规定教友们应该帮助圣教会的经费。 如果是主教神父在教区和堂区的居所之外单独为自己购置房产,供私人之用,这是不应该的,也是不符合福音精神的。 至于您谈到的政府给主教神父楼房,这是一种非常不正常的现象,如果没有其他意图单纯为了奖励和照顾是说不过去的,因为主教神父身为教会的人,自有教会的支持和补助。政府连那些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都不奖励楼房反而给那些表面上看对社会没有贡献的主教神父们奖励楼房,我们感到费解。这样奖励的楼房教会不能也不应该归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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