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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547:[教规教义]宅房祝圣后是否还可以再买卖?「4/27/2009 10:23:40 AM」 [ ] 留言
Male
小草
你好!请问,在现今房屋买卖频繁的社会,有些教友有祝圣宅房的习惯,宅房一经祝圣,便为圣物,如再行买卖,是否存在有亵圣的问题。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教友们常说的“祝圣”其实属于“祝福”,一件物品或者人被祝圣都当然不能再俗用,比如圣体光、圣爵、神父主教等。而如果是被“祝福”的,则没有不可俗用的限制。最为让教友们误解的是平常我们所说的“圣念珠、圣牌”,其实这都属于祝福。
天主教新要理对祝福有一些解释:
在各种圣仪中,以祝福(人、食物、物件、地方)为首。每项祝福都是人对天主的赞颂并求他赐恩的祈祷。基督徒在基督内蒙天主父降福,赐「以各种属神的福分」(弗1:3)。因此,教会在祝福时,都呼求耶稣之名、并习惯画基督的十字圣号(1671号)。 
某些祝福有其持久性:因为它们把一些人奉献於天主,或保留一些物件和地方,专供礼仪的用途。对人的祝福(但切勿与圣秩圣事混淆)有:(男、女)隐修院院长的祝福、贞女的奉献、会士的发愿、以及为某些教会职务(读经员、辅祭员、传道员等)的祝福。物品的祝福有:圣堂或祭台的奉献或祝福,圣油、圣爵、祭衣、钟等的祝福(16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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