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NO.13285:[婚姻家庭]关于“爱”「4/19/2024 12:12:25 AM」 [ ] 留言
Male
若瑟
爱不在于自己一时的感受,而在于长久的责任、承诺、牺牲;爱不意味着自己感觉愉悦,而是可能意味着痛苦,如耶稣爱我们,因而为我们承受了至大的苦难,是这样的吧?
不仅如此,十诫第四条也严令我们要孝爱父母,那么为了爱父母,让父母开心,也理应做出一些牺牲:譬如说,遵照父母的意愿,和父母指定的对象恋爱结婚之类——毕竟爱父母是天主的严命,而爱不在于自己觉得开心,而更在于为被爱的人而克己,“不求自己的益处”“,凡事包容,凡事忍耐”,对吧。
同样道理,就算我和父母指定的女孩子并无感情,但谁说爱情就要我自己觉得好呢?爱情是痛苦是牺牲是责任,和一个自己从来没有“感觉”的人相守一辈子,为她付出,这才是人世间最伟大的爱情,对吧。
所以,我爱父母,这无关乎他们是不是让我舒心,而是要努力让他们舒心;爱不在于感觉,而是义务,对吧。
但我总觉得不太对。
但信仰不只是“我觉得”,更在于“天主觉得”,而第四诫是明白无疑的“天主觉得”,对吧?
但我总觉得不太对。

返回在线答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