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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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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管理员:您好。 我的问题是:对于人死后捐献人体器官之事教会如何看待? 另:对于输血教会有无异议(好象《圣经》里是否有谈过血液里有生命,而不能如何如何……)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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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天主教教理2295号说的很清楚:器官的移植,若没有取得捐赠者或合法代理人的明确同意,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如果器官捐赠者,在身体和心理上所冒的危险和伤害,与受赠者所企求的利益成正比例,则器官的移植不只合乎道德的法律,而且能是一个功绩。若为了延缓他人的死亡,而直接引发另一个人的伤残,或者死亡,在道德上,是不能接受的。 很显然,器官移植教会接受和接纳,显然也提出一些限制。首先,永远不该失去自己的身分认同,因此在器官捐献和保持自己身分认同方面不可不相称。同样,在从事治疗和器官移植的可能途径上也不该不相称。就是说有很大程度的开放,但在相称性的标准上也有确切的限制。从积极方面讲,教会把器官移植看作是为爱德见证、爱的见证的一个重大幅度。总之,可以把器官捐献说成是献给生命的礼物,就是说它确实是件礼物,是自由奉献的举动,绝对没有如同贩卖器官所表明的那种赚取金钱的愿望。 犹太人认为血是生命的象征,所以他们拒绝吃血。但天主教会并不是犹太教,也没有义务完全遵守旧约所规定的一切,比如:取洁、割损…… 不过,这也是一个长期历史性演变,在教会初期尚禁止吃血和窒死之物(宗15:29)。在新约时代,犹太律法已经被废除,按保禄的说法,基督徒已不在律法之下(参罗6:14-15;路3:23-25;4:4-5;哥前9:20),而是借着基督的死脱离了律法(罗7:1-6)。 输血当然是合宜的了,我们不能拘泥与旧约文字,如果那样不就成了耶稣所谴责的经师与法利赛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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