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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真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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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每天下午三点的“慈悲时刻”纪念主耶稣被钉十架,是我们教会一直以来的传统,我们一般都是通过念慈悲串经来进行。请问我们在纪念这一时刻时,能否选择诵念其他纪念主耶稣苦难的经文,例如圣女毕哲所转述的由主耶稣亲授的十五篇祈祷经,等等的。 此外,在我们教会历史上,还有著名的埃及教父圣帕霍弥教导的在“慈悲时刻”诵念300遍耶稣祷文以纪念主耶稣苦难的祈祷方法(这种方法多为东派教会使用),是否也可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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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实际上非常复杂。关涉到我们如何定义时间性纪念。我们先举出几个例子,然后再加以反省。 实例一、耶稣实际上并未在12月25日出生,这个传统的形成有其历史性,教会为了替代异教太阳神节日,宣称耶稣才是真正的太阳。 实例二、全球时区不一,当北京12月24日晚上平安夜守夜礼时,罗马要晚七八个小时,而智利,巴西,美国和加拿大的一些城市和北京相差12个小时。 实例三、如果一个人过生日,按阴历,遇到闰月,就会有两个生日庆祝。 我们现在来反省一下,如果我们纪念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的时间是周五的下午三点,应该是耶路撒冷时间还是每个人所在地的下午三点?显然,我们是根据每个人所在地的时间。考虑到时区和闰月的各种因素,显而易见,我们的礼仪性庆祝时间并不是“物理性时间”,而是“神学性或礼仪性时间”。 这个结论是很重要的,因为既然不是物理性时间,那就可以权宜,比如周五拜苦路,下午两点或五点,抑或上午十点,都是可以拜苦路的,而不必必须等到三点整。 在礼仪上,守夜礼也是一样,有时候太阳还没有下山,但为了牧灵缘故,可以举行礼仪,过了晚上十二点,也可以举行礼仪,都属于守夜礼弥撒。 具有某种时间性的敬礼或礼仪,时间的遵守都不是绝对性的,而是相对性的,教友在施行这些敬礼的时候,优先考虑的不应该是时间,而应该是敬礼本身。 最后,有些敬礼有数量的规定,比如玫瑰经的念法。在公共祈祷的时候,必须要这样,以保持某种统一。但个人诵念的时候,其实是可以随意的,圣母经念五遍和念二十遍就不是玫瑰经了吗?祈祷不是纯粹的外在形式,重要的是内在的祈祷精神。如果一个人能打破玫瑰经的形式,只是单纯不断地重复圣母经,却能沉浸到很深的祈祷中,我们说,这种祈祷是值得推荐的。 其他宗教的一些祈祷方式,只要能让我们达到祈祷的目的,就可以并值得采用,比如基督禅、冥想、耶稣祷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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