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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像“本初佛”这种“无内外因”诞生的存在可以和“天主”比拟吗?会有与“天主”平等者或超越天主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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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根据我们所能找到的资料,对本初佛的概念基本理解如下: 本初即是根本、原始之意,佛教认为本初佛是诸法的本源、万物的创造者,类似于西方哲学概念中的“绝对感念”,虽是无内外因的存在,却有存在之始。根据佛经记载,于劫初出现本初佛,他依禅定而创造世界,又自其精神而产生观自在著萨。基督宗教中的神不仅是真实的本体存在,也是无始无终的神。 宗教研究,切忌简单对比,最好是使用类推对方的方法,简单的说,如果你是一位佛教徒,你如何理解基督宗教中的神,那你就用这种理解与佛教徒去交流。这种方法避免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怪循环。 我们希望能站在一种开放的角度去谈一下这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传统的天主教训导,仅仅是在传统训导之外,寻找一个可能的交谈途径。 圣经学家们,一直都无法理解圣经中的一个怪现象,就是为什么创世纪前十一章描述的是整个世界,神也是属于整个世界的,到了第十二章,突然成了亚巴郎家族的神,一直被以色列据为己有,其它民族的神也就成了邪神偶像。最为明显的就是神与亚当、诺厄所立的约都是普世性的约,而与亚巴郎所立的约变成了神与亚巴郎家族的约,西乃盟约也是颁给以色列子民的。(参阅天主教新要理56-64) 实际上,旧约众多经文显示,以色列的神依然是全世界的神,尤其在依撒意雅先知书里有众多的章节佐证。故此,众多的神学家开始问:如果基督教的神是全民族的神,祂愿意拯救整个世界,但仅仅只有以色列整个特选的民族才知道,这样的神是不可思议的。一个愿意救援世界的神,祂应该,至少应该,让世界上所有的民族认识到祂的存在。 站在这个角度,进步的神学家们开始认为其他宗教内依然含有真理的成分,这个观点在梵二文献《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2号)中论“各种非基督宗教”表达了出来;“天主公教绝不摒弃这些宗教里的真的圣的因素,并且怀着诚恳的敬意,考虑他们的作事与生活方式,以及他们的规诫与教理。这一切虽然在许多方面与天主公教所坚持、所教导的有所不同,但往往反映着普照全人类的真理之光。”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本初佛就是神的一种在佛教的存在方式?我们认为可以说是。因为我们不能仅仅把一个和基督宗教的神的概念完全相等的才认为是神的一种存在方式,比如犹太教、伊斯兰教中的安拉。故此,《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中才强调“这一切虽然在许多方面与天主公教所坚持、所教导的有所不同”。 那么,最后回到你的问题,从你的问题中,你把本初佛和基督宗教中的上帝理解成了两个独立的且相似的概念来进行对比,但这种方法论在今天宗教交谈的背景下是没有出路的,所以我们才提出新的理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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