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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206:[婚姻家庭]夫妻过性生活是否有罪?「11/27/2008 3:30:11 PM」 [ ] 留言
Male
迷茫者
我想知道一對婚配過的夫妻,除了生育以外,平時的生理需要過性生活是否有罪?以及采取避孕措施是否可取?如果避孕措施不可取也不想懷孕,我應當怎么做,我也閱讀過這裡的一些文章可是我感覺看來看去也沒個底。我希望要個準確的回答。請回覆到我的信箱里![email protected]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以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牧职宪章第49号里的一句话来高声对您说:“夫妻亲密而圣洁的结合是正当而高贵的行为”。我们再补充说:婚姻内夫妻性的结合不仅是正当而高贵的行为,也是夫妻二人的权利与义务。“因为夫妻的亲密生活一旦中断,彼此的信誓便多次陷于危殆(牧职51)。”
原则上,教会反对任何形式的避孕,但可以使用安全期节育。这需要夫妻二人彼此的体贴与牺牲,在妻子经期和身体正常的情况下这是最好的选择。自我控制的能力使人区别于动物,在尊重和体贴中二人会得到身心的交融,而不致于让夫妻生活沦为纯身体的接触,这样,人就夫妻二人共同成为“负责任的父母”。
如果妻子的经期不准确,经常提前或者拖后,您可以将此种情况告诉听告解的司铎,神父会给您一些权益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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