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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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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庭是一个特别传统的教友家庭,我也是教友,并且已经结婚,我的爱人也是教友,我们的婚姻是在教堂里蒙受天主祝福的,可之前我们是通过相亲认识的,所谓就是“媒约之言”彼此都不太了解,结婚后存在太多的问题,性格、家庭生活都不太顺利,彼此之间的信任不存在,我一直想能沟通并且因着主耶稣把我的婚姻拯救,可我发现真的没有挽留的余地了,商议了许多。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彼此双方协议离婚,那我们在教会当局应该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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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婚姻的根本特点是单独性和永久性,在信徒的婚姻内,因其属于圣事,此二特点愈形巩固。完成而既遂的有效婚姻,除死亡之外,任何人间权力,或因任何原因,皆不得解除。因此,协议离婚也不可以。 我们建议你们先尽量沟通,设法挽救婚姻,如果真的像您说的那样到了没有挽留的余地了,你们可以找到本堂神父,请求神父批准分居一段时间。如果过了一段时间还是无法在一起过,也只能继续分居,两人都没有嫁娶的权利。 考虑到您的家庭是传统的老教友家庭,离婚或长期分居肯定会遭到反对。因此,我们还是希望你们能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恳切祈祷,因为在人看来不可能的事情在天主眼中都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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