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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aos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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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撒圣祭中,当神父念道“我们的教宗本笃十六,我们主教**,以及所有主教……”时,我见过好中情况,一,教宗任命政府认可的主教,神父们念道这句时,有的直接念主教圣名,有的停顿下空下主教圣名,二,政府任命教宗不认可的也同时存在此种情况,请问这其中有没有什么不成文的规定?还是神父自己自由发挥的呢? 同时我还遇见过在非法主教治权下的神父回本乡共祭时,也许是顺口了,念出来他所服务教区的主教圣名,这又怎么理解呢?就是说如果他教区神父去不属于自己教区的堂口举行弥撒,这句祷词又该怎么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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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一、如果有神父因为良心问题,无法接受这类主教,他们可以不念。 二、诵念本地主教的圣名,一方面是为之祈祷,另一方面还代表着共融。 弥撒中所诵念的主教圣名,应该是本地主教的圣名,但因为中国教会的特殊情况,无论神父如何诵念,都是经过他们深思熟虑的,我们在这方面要以宽容的心态去对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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