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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ho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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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请教您一个关于处理人际关系的问题!在一些单位中,处理人际关系比工作业绩更为重要,但也常出现勾心斗角,暗箭伤人的情况。比如,教友自身可以做到不伤害别人,可经常被动的卷进一些斗争当中,为求自保,也会出现背后说人是非等情况,或者因为看不惯一些人的行为,便主观的对他人作一些评价,背地里议论。教友在社会中想要全身而退也是十分艰难的!在处理人际关系和斗争中,基督徒该如何去做?一味的忍耐可能会对自己十分不利,看到不公的事情而不去告知他人将对他人不利!请帮助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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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应以善胜恶 12:9 爱情不可是虚伪的。你们当厌恶恶事,附和善事。 12:10 论兄弟之爱,要彼此相亲相爱;论尊敬,要彼此争先。 12:11 论关怀,不可疏忽;论心神,要热切;对于主,要衷心事奉。 12:12 论望德,要喜乐;在困苦中,要忍耐;在祈祷上,要恒心; 12:13 对圣者的急需,要分担;对客人,要款待。 12:14 迫害你们的,要祝福;只可祝福,不可诅咒。 12:15 应与喜乐的一同喜乐,与哭泣的一同哭泣。 12:16 彼此要同心合意,不可心高妄想,却要俯就卑微的人。不可自作聪明。 12:17 对人不可以恶报恶,对众人要勉励行善; 12:18 如若可能,应尽力与众人和睦相处。 12:19 诸位亲爱的,你们不可为自己复仇,但应给天主的忿怒留有余地,因为经上记载:『上主说:复仇是我的事,我必报复。』 12:20 所以:『如果你的仇人饿了,你要给他饭吃;渴了,应给他水喝,因为你这样做,是将炭火堆在他头上。』 12:21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应以善胜恶。 这是圣保禄宗徒在罗马人书中写给基督徒团体的,但在外教团体中,基督徒也应该以这种精神对待人。基督徒要地上的盐,世界的光,就是要发散福音精神给所有的人,感染那些冷酷的人。要把福音精神落实到实际生活中,固然很困难,但也不是办不到的,靠着加给我们力量的天主,我们无所不能。所以,一方面我们应该努力,另一方面也要信靠天主,相信福音自身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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