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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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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件事情,属于异教婚配的一对男女,男方是教友,家境非常优越,女方是高官家庭,婚礼在最豪华的酒店举行,之前的婚配仪式也在该酒店就餐大厅举行,大型舞台上设立祭台,底下是铺满杯盘的桌次。由主教主礼、十几位神父共祭的弥撒,唱经班配合咏唱弥撒,参加的人员只有少部分教友,大部分是外教。(一般而言,异教婚配没有弥撒,只有祝福仪式。)像这种情况,合乎教规吗?弥撒是圣事,是神圣的,是祭献天主的大礼,在酒店举行,似乎给人一种有点演话剧的感觉,缺乏了神圣性,这是福传吗?像这种情况,作为教友,参加此种仪式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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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以福传为名在酒店做弥撒是很不妥的,除非有特别重要的理由,否则要在圣堂内做弥撒。 如果这种情况属实,很显然就是一种俗化现象,遇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在教堂内做弥撒,在酒店内举行婚礼时使用天主教方式的祝福礼仪,这样,既保持了圣堂内弥撒的神圣性,又让婚礼充满天主教气息,也是一种变相的福传。 《礼仪宪章》规定:在礼仪中,除了由礼仪任务及圣秩而来的分别,以及按礼规对国家长官应有的荣誉之外,不得在礼节内或外表仪式上,对任何私人或地位,有特殊待遇。 《救赎圣事》是这样规定的: 举行弥撒圣祭的场所 108.“应在神圣的场所举行感恩祭,除非在特殊的情形下,需要在其它地方举行。在此情形中,仍应在合宜的地点举行”。通常由教区主教在自己的教区内,根据每个实况判断是否需要。 109.绝对不许司铎在非基督宗教的殿宇或敬神场所举行圣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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