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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723:[教规教义]主教的祝圣司铎「9/18/2012 10:45:28 AM」 [ ] 留言
Male
迷羊
在哈尔滨非法祝圣事件中,襄礼主教受到了什么惩罚,他们中的某个人将要祝圣司铎,是否有效,我们能否参加。祝圣之司铎我们能否参与其今后举行的圣事,是否有效。恳请各位神长老师给予明确的答复,感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举行有关祝圣礼的主教们, 按照教会法律,将要受到严重的教律处罚(尤其是《天主教法典》1382条所言的)。法典1382条规定:主教无教宗任命祝圣别人为主教,及被其祝圣为主教者,均处保留于宗座的自科绝罚。
参礼的主教,不论是祝圣的主教或被祝圣者,如“出于重大畏惧(虽为相对重大的),或为急需或重大困难者”。在无教宗任命而祝圣主教的案件中,将根据个别的主要参与者的情况,来确认他们是否因重大畏惧或重大困难而获减轻罪责。他们每一位都心里知道其个人的参与程度,同时正直良心会告诉每个参与者是否陷于“自科”绝罚中。
简单的说,若是参礼主教真的出于畏惧或者被绑架而去,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不会陷于绝罚中,但他们因为有外在犯罪行为,就属于推定应负罪责;“被推定的罪责”是指已有充分理由去确立这些主教们因非法祝圣主教而犯下了严重违纪行为。除非相反的证据得以确立,他们则被推定为陷于绝罚中。 因此,他们需要将当时的情况禀明圣座,待圣座查明后来确定是否属于无辜。在此期间,这些参礼主教都是“嫌疑犯”,直到他们“被推定的罪责”取消,在此之前,他们不可照常奉行主教的职务。
比如X主教参加了哈尔滨非法主教祝圣,X主教若是认为自己是无辜的,是被迫的,他就有责任将当时的情况呈报给圣座,等候圣座的裁决。在此期间,他们不能施行他主教的职务,比如祝圣神父。
如果要祝圣神父的那位主教尚没有被教宗原谅,便不可参加此类祝圣。而祝圣之司铎是有效的,但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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