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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186:[其他问题]在圣堂里举办音乐会的指引  回「12/13/2011 9:08:31 PM」 [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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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堂内举行音乐会的指引

1987年11月5日 罗马礼仪圣部


一、礼仪以外的圣乐

1.人对音乐之兴趣是当代文化的标记之一。虽然科技发达,我们可以在家里透过电台、唱片、录音带、电视等欣赏到古典音乐,但这一切并未减低人们去欣赏现场音乐会的兴致;相反地,更加提高了这种风尚。这是令人鼓舞的,因为音乐和歌曲实在可以陶冶性情。

在很多国家里,随着音乐会数止的增加,使圣堂也被用作举行音乐会的场地。此举理由有很多,例如:

当地需要——因为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地方;

听觉效果——圣堂是理想的地方;

唯美效果——即是说,好些演奏,若在优美的环境下进行,会有更佳的效果;

环境的配合——若在配合乐曲意境下演奏,更能演绎出乐曲中的韵味;

纯粹是实际的需要——例如:圣堂内的风琴可供风琴独奏会之用。

总之,无论从那一方面来看,圣堂都是最合适举行音乐会的地方。


2.随着今日礼仪的发展,圣堂出现了一个新的情况,一般歌咏团(the scholae cantorum)没有太多的机会,在礼仪中颂唱那些传统多声部的圣乐作品。有鉴于此,他们便开始在圣堂内以音乐会的形式将圣乐演奏或演唱出来。额我略歌曲(gregorian chant)无论在圣堂内或外,更成为音乐会中的项目之一。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那些被称为「灵修音乐会」的出现,因为这种音乐会,无论主题、曲目又或表演的场地,都与宗教连上关系,在某些时候,这种音乐会亦加入读经、祈祷及默想,所以这类音乐会可与灵修活动相比。


3.由于在圣堂内举行音乐会的情况增加,致令堂区司铎们开始怀疑这些节目的真实需要性。实在圣堂随便开放以供音乐会之用,会令到一些虔诚的信友不满,但若太过坦率拒绝又会惹起一些误解。为此,我们需要首先考虑「圣堂」本身的重要性及存在的目的。所以,圣礼部认为有需要向各地主教团和礼仪及圣乐委员会,作出一睦有关圣堂用作音乐事务上的建议,和说明教会对这些事的准则,例如:音乐及歌曲、宗教音乐及非宗教音乐。


4.此际,我们需要翻阅近期与此事有关的文件,尤其是礼仪宪章(constitution on the liturgy sacrosanctum concilium),1967年3月5日的礼仪中的圣乐训令(instruction musicam sacram),1970年9月5日的礼仪重整训令(instruction liturgicac instaurationes)以及教会法典(the code of canon law,cann.1210,1213,1222)的规定。

在这篇指引性质的文章内,我们最基本关注的是,在圣堂内举行礼仪庆典以外的音乐会事宜。

圣礼部希望藉此可以有助个别主教去作出适当的决定,当然同时亦要考虑到当地的社会文化背景。


二、一些需要考虑的要点

圣堂的物质与作用

5.圣堂基本上是天主子民聚集的地方,「他们结合成为一体,就像圣父、圣子及圣神成为一体,成为教会一样;天主的圣殿,是由活石所建成;是以心灵、真理来朝拜圣父的地方」。因此,从早期开始,那里有基督徒聚集以聆听福音、或祈祷、或领受圣事、举行弥撒及朝拜圣体以伸延弥撒庆典的建筑物,都被称为「圣堂」(请参阅祝圣圣堂典礼—— order of the dedication of a church,ch,ⅱ,1)。于是,圣堂不能被当作为任何公众集会的地方,因它神圣的;即是说,正因为它的奉献和祝圣,所以,它永远是一个「独特」的地方。由于「圣堂」这地方是一座看得见的建筑物,它成了旅途中教会的标记;它是天上耶路撒冷的预像,是实现天人共融之奥秘的地方。不论它建在城市或效野,它依然是天主的居所,是天主居住在我们内的记号。即使没有任何礼仪进行,它依然是「神圣的地方」。在喧闹的大都市里圣堂有如沙漠中的绿洲,是一处给人们聚集作静默及祈祷,寻求心灵平安及坚强信德的地方。除非圣堂能保持它的物质,否则以上所说的一切,都化为子虚。当圣堂用作其他用途时,它作为基督奥秘之记号的角色,便会受到考验,对天主子民的信仰及感性有严重的影响。正如    主说:「我的殿宇应是祈祷之所。」(路19:46)

圣乐的的重要性

6.圣乐无论咏唱出来或是用乐器演奏出来,都是重要的。「只要为敬拜天主而创作且具有圣与善本质」的音乐,都是圣乐(圣乐训令——musicam sacram,n.4a)。教会将圣乐视为「无价之宝」,甚至高于其他的艺术,它有着「在为天主服务时具有事奉的功能」(请参阅sc.n.112)「我们需要刻意地保存以及发展它」。(礼仪宪章-sc.n.114)。在庆典中任何圣乐的演出都须与庆典协调。即是说,任何不能使信友投入礼仪或不能使信友显出基督精神的音乐作品,都不宜在礼仪中演出。(礼仪宪章-sc.n.14;庇护十世通论:在关怀中-pius x,tra le sollecitudini)感觉和意识上的变更,使在圣礼的艺术层面上也有所改动,例如:圣所(sanctuary)的改建,包括主礼座位、读经台、祭台(面向信友)。这些改革非但不是对过往的不尊重,而且更可使信友们积极地参与礼仪。虽然这些改革会使某些圣乐作品在礼仪中有所限制,但若能安排在礼仪之外的圣乐会中演出,相信它可再次流露出原作的味道。

关于风琴

7.现今,在礼仪进行中纯用风琴独奏已受至限制。昔日,风琴曾取代了信友们积极参与的位置,且令他们成为没有活力的旁观者(庇护十一世通论:钦崇天主的礼仪-pius xi,divini cultus, n.9)。当信众或歌咏团在咏唱时,由风琴伴和著是合理的。但几时当主礼在祈祷或诵唱时(chants)及读经员或执事在宣读圣经时,便不该有风琴伴和了。传统上,在四旬期及圣周这些作补赎时期,和在将临期及追悼亡者礼仪里都不该有风琴演奏的;但当在牧民上有需要时,咏唱仍可以用风琴伴琴。风琴在礼仪前后作独奏是合适的,因为它可作为庆典的预备及庆典的总结。其实,最重要的是,每所圣堂都应有受过训练的乐师(musicians)及质素良好的乐器。我们要好好地保养风琴及尊重其历史特式,包括:它的外形和音乐。


三、实际的指令

8.教会法典(the code of canon law)第1210条有关使用圣堂的规则:「神圣的地方(圣堂)只容许举行或推动崇拜和敬礼的宗教活动,严禁一切有违圣洁的事情。但在个别情况下,教区主教可容许圣堂用作其他用途,条件是这些活动不能和神圣地方的特性背道而驰。」这个原则决定了圣堂是否可用作为圣乐会及其他音乐会场地的用途。圣乐的定义视乎原作音乐(歌曲)的用意及内容,例如:最优美的交响乐曲本身可能是没有宗教气味的。所以就算我们不考虑歌曲是古典的或现代的,有品味的或庸俗的,我们也不适宜容许没有宗教味道的音乐在圣堂内演奏。一来这样是不尊重圣堂的神圣特性;而且,这类音乐也未必配合到圣堂的气氛。这样亦关系到支委会当局有没有约束圣堂的管理(参阅圣教法典第1213条:教会当局在圣堂内得自由行使其主权及职务);所以,管制圣堂的用途可保障圣堂的神圣地位。

9、以上所述有关可在圣堂内举行圣乐会时所先用的「圣乐」,是指那些本为礼仪而创作,但基于某些原因,不能在礼仪中演出的音乐;而「教会音乐」,是指那些从圣经或礼仪中得到灵感而谱成的乐曲,其内容会提及天主、圣母、圣人或教会等,这些乐曲会在圣堂但礼仪之外的时间演出。

风琴及其他乐器的演出,无论是纯乐器演奏或伴以歌唱,都应有助增加宗教气氛,尤其是在于:

a.预备大瞻礼(节日)或增加瞻礼(节日)的气氛;

b.带出不同节期的特征;

c.为圣堂营造出一个优美的默想环境,从而使冷淡的教友开放自己的心灵;

d.制造一个适合宣读圣言的环境,例如:当诵读较长的圣经时;

e.使珍贵的教会音乐,例如:那些未能用在现代礼仪上的礼仪音乐及用在心灵交通上的灵性音乐(如神剧及宗教歌剧等),得以流传;

f.透过事前安排的风琴演奏会,使到访者及游客更明瞭圣堂的物质。


10.当有人要求在圣堂内举行音乐会时,教区主教得按个别情况而作出决定(per modum actus) 。但除节日所需外,这些音乐会只适宜间中举办。当教区主教认为有需要,而又已参阅了教会法典第1222条第六段,他有权批准一间已经有举行礼仪的圣堂变为演奏厅、或用作非宗教性的音乐表演场地,但是仍要尊重圣堂为神圣地方的物质。在这情况下,教区礼仪及圣乐委员会应辅助主教处理有关的事。

为了在音乐会中保持圣堂的神圣地位,主教需要声明:

a.申请者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音乐会的日期、时间,并附有作曲者姓名及其作品的节目表。

b.当教区主教批准之后,该堂区的主任司铎(或负责人)须细心安排歌咏团、乐团及其他一切所需的物品。

c.圣堂须是免费入场及欢迎任何人士。

d表演者及观众均需穿着整齐,以免有辱圣堂的尊严地位。

e.表演者不准踏入「圣所」的范围内,而且要尊重祭台、主祭的座位及读经台。

f.圣体须放于小圣堂或其他安全而装饰过的地方。(参阅圣教法典938:4)

g.音乐会不单要表现出历史上或技术上的细节,还要培养听众深入地了解及全情投入在参与之中。

h.对于一切支出、保持圣堂整洁及各种损坏之赔偿,主办者须以书面声明愿意负上法律上的责任。


11.教区主教及该堂区主任司铎(或负责人)是有责任去执行以上的指令,务求使圣堂能保持其神圣的物质,以供举行圣祭、祈祷及静思之用。这些建议绝不能被视作为轻视音乐艺术。圣乐贵于它见证了基督徒如何改进了文化。从圣乐及教会音乐的真正价值中,基督徒音乐家及各歌咏团应该感受到为了信德,他们需要继续这个传统,并使它能够延续下去。正如「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second vatican council」对艺术家这样说:「千万不要犹豫,将你的才能献于主的真理上。我们所居住的世界需要美好的事,不要使它丧失希望。美好的事犹如真理,使我们的心灵充满喜乐,而这一切,就有赖你们了。」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谢谢给出的文件,不过,在传教和牧灵工作上不能生搬硬套,更要考虑实际情况。西方的在圣堂内举行音乐会问题和中国的教友们无奈在圣堂庆祝圣诞是不能一概而语的。
首先,在圣堂内举行音乐会和信徒们的宗教生活没有直接的关系,更有些时候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在中国,没有哪几个教区的财力能够提供合宜的教友们庆祝的场所,更何况小堂区了。而圣诞或节日庆祝,一如我们以前所述,不应该看成一种纯粹的娱乐,而更应该从信徒的宗教情感表达的角度来看,应该视之为节日庆典的一部分,就是弥撒庆典的自然延伸。从这个角度上讲,为丰富信徒们的宗教生活并使他们的宗教情愫得以增长,是必须的,而不是附加的。宗教信仰,不能沦落纯粹的参与圣事,宗教性庆祝是信仰的一个必然表达。
其次,根据《在圣堂内举行音乐会的指引》这份文件,圣部很清楚的做了一个平衡:既不完全反对,也不无条件赞成,而是在避免一些危险和做到一些相应的措施后便可以在圣堂内举行音乐会。那么,同样的道理,根据我们以前的答复,把圣体迁往一个合适的地方,用帐子将祭台前部隔开,然后在圣堂内举行节日庆祝便没有什么不妥的。
最后,“圣堂”,依其本意,应该是天主所召叫而聚集在一起的子民,这就是教会(文件第五号的一个翻译是错误,说:圣堂基本上是天主子民聚集的地方。正确的翻译应该是:圣堂从本质上而言是天主子民聚集的地方)。所以,教会的本质永远都不是一个固定的和没有生气的教堂。由天主子民的聚集演变到教堂,也就是说,从一个活的被召叫的团体演变成为一个物质的有形的教堂,是天主子民信仰的一个外在化、固化的过程。但过于强调圣堂的作用,往往会忽略教堂的本质和根源,也就是,教堂若是离开了活生生的团体,教堂就不再是活生生的教会了,而成为一个冰冷冷的死的建筑物而已。英文Church,既可以翻译为教会,也可以翻译为教堂,这正说明教堂不能离开生活的团体信仰而单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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