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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440:[伦理问题]关于避孕和流产的问题「7/9/2011 2:01:59 PM」 [ ] 留言
Female
琦琦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找茬,只是最近一直在苦恼这样的一个问题,现在的社会和教会的观念已经远远不能相提并论了,真可怕,在社会上来说,避孕是一个不能再正常的现象,而流产似乎也是需要,尤其是中国的女性,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和困难,一个家庭已经不可能供养太多的孩子,所以几乎都要采取避孕的方式,然而避孕也并不能百分之分的避免怀孕的可能性,有了宝宝还是无奈的要选择打掉,其中有很多并不是随性而发,不负责任的心情,而是真的没有办法,而教会却总是主张不允许避孕,不允许打胎,可是这不是很矛盾吗?难道有了孩子我们就要生下来吗?现在的女性,我想除了处女和不结婚的人,几乎每个人都经历过流产的事情,尽管也心痛,也不舍,可是没有办法,对于这个问题,难道真的没有特赦,或者是什么说法吗?我记得曾经听过一位修士,现在已经是神父了,他说过对于打胎这个问题,教宗对于中国有一个特赦。是这样的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有些事情不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有所改变,比如对生命的尊重。事实上正相反,社会的进步所带来的正是伦理道德的回退,而宗教正是使伦理道德前进的中坚力量。
我国在艰难时期人们还能养活众多的子女,现在社会进步发达了反而说养不起孩子了,我们认为这是一个谎言和借口。但是教会也不赞成不负责任的生育,教会强调一种负责任的生育,就是要给所生的子女必要的教育,因此教会强调家庭计划,夫妻可以按照自己的家庭情况决定孩子出生的间隔时间。教会反对人工避孕,提倡自然节育法。很多人说这是一种不安全的方法,但是随着近代科研人员的努力,使用人只要稍加学习就可以掌握更为安全和可靠的方式,比如使用基础体温测量法。
至于意外怀孕,也不是一定要打胎才能解决问题,把孩子生下来送人也不是不可以的。
堕胎没有特赦,因为这关系人最基本的生命尊严,没有人,人更没有权利特赦。但在中国目前特殊的生育政策下,那些属于强迫被堕胎的妇女是没有罪责的,因为她们不是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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