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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837:[教规教义]弥撒中的歌曲是否应该由当地主教批准「4/14/2011 12:03:30 AM」 [ ] 留言
Male
若望
请问,弥撒中的歌曲是否应该由当地主教批准,好比圣书的准印发行。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一般教区发行圣歌集的时候,需要主教的批准,但是在弥撒中究竟要唱什么歌,并不需要主教的批准,只要遵循一些必要的原则就可以。我们认为应该充分考虑到以下一些原则:
1、教会传统歌曲优先,特别是额我略曲调,这是教会的宝藏,不幸的是,很多堂口都丢弃了。
2、大众优先。就是说,所选的要咏唱的歌曲,应该是普通信友所熟知的,易唱的,不要让普通信友成为欣赏唱经班歌唱的观众。
3、要适合礼仪和教会节期。
4、要平衡礼仪歌唱的分量,并不是越多越好,以致掩盖了礼仪核心。

我们将罗马弥撒经书总论里论及歌唱的部分粘贴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歌唱的重要
39.保禄宗徒劝勉那些共聚一堂﹐以期待主来临的基督信友﹐应同声歌唱「圣咏﹑圣诗﹑和圣歌」(参看哥3:16)。因为歌唱是心灵喜乐的表现(参看宗2:46)。因此圣奥思定说得对:「有情人才歌唱[48]。」自古以来﹐就有这句名言﹕「歌唱得好﹐是双倍祈祷。」
40.所以应依照各民族的禀赋及各礼仪团体的能力﹐在弥撒庆典中尽量歌唱是极其重要的。虽然不必常唱所有可歌唱的经文(例如在平日弥撒中)﹐但在主日或当守的法定庆节﹐应极力避免在弥撒庆典中完全缺少礼仪服务人员及会众的歌唱。
但在选择实际要歌唱的经文时﹐应将较重要的﹐特别是由主祭﹑执事或读经员歌唱而由会众答应的部分﹐或由主祭与会众一同歌唱的部分﹐列为优先。
41.额我略歌咏(cantus gregorianus)既是罗马礼仪的固有部分﹐因此﹐应在平等中享有特殊地位。其余各类圣乐﹐尤其是复曲调圣乐﹐只要符合礼仪精神﹐并有助于信友参与﹐均不应禁止。
由于不同国籍的信友共聚一堂的机会正日益增加﹐谨望大家至少能以拉丁文及简单的曲调﹐一同咏唱「弥撒常用经文」(Ordinarium Missae)的某些部分﹐特别是信经和天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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