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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705:[教规教义]如何告解「3/27/2011 8:48:02 PM」 [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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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作假肯定是不对的,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需区分主管愿意和被动行为。若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弄虚作假,以致侵害了别人或公共利益,那么着就是罪恶;但若是像您这种情况,是被迫的,不得不做的行为,在避免导致因此而模糊良心的危险后,做了可以不必加入告解,但需要不断矫正良心的倾向。 这里“在避免导致因此而模糊良心的危险后,做了可以不必加入告解,但需要不断矫正良心的倾向。”是什么意思,在工作上形式太多,如果按形式去做是真的,但可以说是浪费时间,为了做更有意义的事,形式上只能做假是不是罪。
二,当面对大错与小错,选择小错是不是罪,麻烦您了,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导致因此而模糊良心的危险”意思是说:一件被迫允许的事情,因了特殊的理由和环境,做了可能并没有罪,但是我们不可将此被迫允许视为常态,视为理所当然,因此而模糊了良心。
比如,由于给人打工,老板不允许主日罢工,获得神父宽免后可以不罢工,但是,我们不能因为长久不罢工慢慢认为主日罢工无所谓了,这就是良心因此而被模糊了。这个危险是要尽力避免的。
无论是大错还是小错,都不可以故意去选择,只要是错误的,有罪的,我们就应该远离,在被迫和不得不选择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小错。但是被迫情况下往往会减低人行为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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