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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259:[教规教义]关于猶達斯「9/19/2010 4:30:48 AM」 [ 邮箱:kauchung@inbox.com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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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学生
對不起,我糊塗起來了。我遝以為在救贖的過程中,每一個角色都是預定的。耶蘇來到世界上是為了应驗先知的預言。所以我们可以從新約看到舊約的影子。您說耶蘇的死亡是一個意外的结果。是出乎誰的意料之外呢?耶蘇不是多次向门徒預言他會遇到的遭遇嗎?
衪在山園祈祷不是為了衪預先知道的苦難嗎?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已经进去了一个神学上非常难解的课题,为了使问题不至于太多复杂,我们只能先谈一点,就是先将“绝对的预定”摒弃,因为这种主张将人视为傀儡而没有丝毫自由。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澄清:在天主眼中,没有什么事情是偶然的、意外的,一切都是必然的,但是在人的认识中,有偶然的也有必然的。也就是说,天主没有预定耶稣一定要以死亡的方式救赎世界,如果耶稣不死,救赎就没有,这种论调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没有自由的耶稣何谈救赎呢?所以耶稣“被交付”是耶稣自由的一个选择,而耶稣的这个选择也是天父所悦纳的。
为更清楚这个争论的主题,我们将《神学辞典》里的一部分摘录出来供大家阅读。
(1) 新约的诠释:
新约宗徒宣讲的主题是基督死而复活的奥迹(宗二23~24;十39~40;罗十9);使徒们不但宣讲基督死而复活的事实,更指明这事迹的救恩意义。为了表明这意义,新约用了「为了我们」或「为了我们的罪」而死的字句,这表示基督蒙难是为了使人获得罪过的赦免,重新与天主和好。保禄宗徒在罗马书清楚地指明这意义(罗五8~10)。同样,保禄提醒格林多的基督徒,他所传授的信仰传统说:「基督照经上记载的,为我们的罪死了」(格前十五3)。此外,新约也多次说,基督为了我们「交付了自己」(迦一4;二20;弗五2,25;铎二14;弟前二6;若壹三16);或以被动式说基督为了我们「被交付了」(罗四25)。
为了表明基督的死有赎罪的意义,新约作者把它比作「赎罪祭」(罗八3;若壹四10)。希伯来书更以基督的自我奉献为主题,说明基督是新约的大司祭(参 434)。古教时,大司祭在每年赎罪节进入圣殿内部的至圣所,以牛羊的血替人民奉献赎罪祭;但基督却以自己的血,一次而为永远地完成了真正的赎罪祭,订立了天主与人类之间新而永久的盟约(希九7~17)。新约也作证,这赎罪祭的目的是为了补赎罪过,而不是为了平息一位忿怒和寻求报复的天主,原来祭品也是天主自己赐给的;若望更以此为天父对人类爱的明确标记(若壹四10;罗五8)。上述基督「被交付」的字句,也表示天父为了人类交付了祂的儿子(罗八32)。因此保禄声明,是天父主动地使有罪的世界与自己重归于好(格后五19)。
问题是新约作者如何领略基督的死有赎罪及救恩的意义,这种以个人受苦牺牲代人民赎罪的观念,在旧约不很普遍。玛加伯书指出,殉道者的牺牲能平息天主的义怒,给百姓带来祂的怜恤(加下七37~38);依撒意亚先知对「上主的仆人」怎样替人民受苦赎罪,有详尽的描述(依五二13~五三12)。但耶稣时代的犹太传统,并不把替人民受苦赎罪的观念贴合在默西亚身上。新约作者却宣认被钉死的耶稣为默西亚,并指证祂的死有赎罪的救恩意义。读者必须追问,究竟是谁首先把旧约对默西亚的期待,以及替人民受苦赎罪的观念连在一起。

(2) 耶稣本人对未来命运的了解与态度:
耶稣本人是否预先知道祂的受难圣死?是否了解祂的死有救恩意义?这些问题在近日神学引起了不少争论,不少较严肃的学者认为以福音记载的资料来看,耶稣对未来遭遇的预知可见于三次「受难预言」(谷八31;九31;十33~34);但由于这些预言,特别是第三次预言,对耶稣受难有相当详细的描述,有人怀疑是事后补记的;因此暂且不从这些资料开始作讨论。
可以说,在传教生活的整个过程中,耶稣与当时犹太权威的冲突渐趋尖锐化,使祂不难觉察到摆在面前的惨酷结局(谷二18~20);洗者若翰的死更加强祂对自己未来命运的预感(谷九12~13)。面对由黑落德而来的恐吓,耶稣表明决意继续祂的宣讲工作,并暗示自己将在耶路撒冷承受先知的命运(路十三31~33)。接着,耶稣指责耶路撒冷为残杀先知的地方,而祂本人却要前往圣城赴难(路十三34~35;九51);圣经学者大都同意这言论的历史性。
载伯德二子与耶稣的对话也有高度的历史价值,因为初期教会不会无故地使两位宗徒受委屈的。对话中耶稣把祂未来的受难比作「爵杯」与「洗礼」(谷十38;路十二50)。福音也记载,伯多禄在宣认耶稣为默西亚后,因企图阻止耶稣作受苦的默西亚而受到严厉责斥(谷八32~33);基于上述理由,这记述也该有历史根据。这里读者已面对有关受难的预言,这些有关「人子」受苦难的言论,虽然可能加插了事后补记的资料,但今天大多学者都同意,这些预言具有基本的历史核心成份;圣经学者耶肋米亚斯(J.Jeremias, 1900-1979)格外指出以下句子「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中」(谷九31;路九44),大概来自耶稣本人。这句子不但表现了阿兰语和古老传统的特色,类似的语句在受难史的叙述中也重复地出现(谷十四21,41)。再者,如顾默尔(W.G. Kuemmel, 1905- )所提示的,有关人子受难的言论不但见于三次受难预言,在末世言论中也可以找到(路十七24~25)。这位必须先经过受难然后在光荣中出现的人子,显示了旧约两个不同的传统;那该是耶稣本人首先把达七13~14光荣的人子,及依五二13~五三12上主受苦的仆人,这两个不同的角色合并起来,成为对观福音中受苦与受显扬的人子;因此新约其他书本也多次引用依撒意亚这段经文来解释基督的牺牲。
耶稣不但预告祂的受难,对祂的死也作了救恩的解释,最重要的资料可见于最后晚餐的叙述。这些叙述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传统:格前十一23~26及路廿二15~20可称为保禄传统,谷十四22~25及玛廿六26~29是马尔谷传统。这些不同的叙述大概受了初期地方教会礼仪传统的影响,但耶肋米亚斯和其他圣经学者证实了这些叙述的历史基础。在逾越节的气氛中,耶稣和门徒举行晚餐,席间耶稣以饼酒预告祂的死亡,祂拿起饼来,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而舍的」(格前十一24);又拿起杯来,说:「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为大众流出来的」(谷十四24)。这样,耶稣给门徒留下了对祂死亡的解释:「为了我们」;同时指出祂的牺牲满全了西乃山的盟约(出廿四8),取代了旧约的逾越节羔羊;日后,使徒们遂宣称基督为真正的逾越节羔羊(格前五7;伯前一18~19)。韩格尔(M. Hengel, 1926- )认为谷十45的真正出处大概是最后晚餐,耶稣不但在席间服事门徒,更声明要「交出自己的性命,为大众作赎价」(依五三10~12)。
至于耶稣对受难与死亡的内心态度,可从山园祈祷的叙述窥见。虽在极度的恐惧与忧伤之下,耶稣毕竟克服了本能的逃避心理,毅然地把自己完全交付给天父(谷十四36)。耶稣甘愿接受死亡,把祂的死视作向天父爱与服从的表现(若十四31);这是日后门徒所领会及给予的解释(斐二8;希五7~9)。最低限度可以说,耶稣明白祂的死是祂传教活动的必然结局,但祂不顾一切,为了忠于父的委托,决意牺牲自己完成宣讲天国的使命(路九51;十三31~33);而这天国正表示天主的救恩。
全文请参阅这里:http://www.chinacath.org/book/html/131/7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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