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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296:[认识教会]关于犹太教法律和天主教的问题「5/17/2010 12:24:09 PM」 [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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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拉比
圣经中没有说明犹太教和天主教,只是说了会众和教会,维系犹太教的是法律和精神,维系天主教的是信仰,现在犹太教里面也出现了信奉耶稣为默西亚的人,但是这些人不加入天主教,继续守古约法律。我认为耶稣没有废掉法律:
玛窦福音19:17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问我关于『善?』善的只有一个。如果你愿意进入生命,就该遵守诫命。」
5:17 「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
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既使天地过去了,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
5:19 所以,谁若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也这样教训人,在天国里,他将称为最小的;但谁若实行,也这样教训人,这人在天国里将称为大的。
5:20 我告诉你们: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

犹太教通过法律使得他的信仰可以量化,在同一个法律下人人都感觉到了安全感,归属感,但是因信成义使得信仰无法量化,使得很多信徒和不信的差不多,信徒和信徒之间没有了安全感和共同感。敢问天主教在线对于古约法律的看法?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当我们说耶稣没有废除法律反而予以成全的时候,应该注意这句话是需要解释的。
问题在于,究竟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作用究竟是什么?
在犹太人眼中,法律绝对不是“由团体的负责人,为了公益而订立且颁布的理性的法令”。为犹太人而言,法律是托辣(Torah)。这个词一般指梅瑟五书,有时也指整部圣经,也就是旧约,因为他们不承认新约。犹太人称自己的圣经为“塔纳客”(Tanakh)或 “成文托辣”,因此,广义上的“托辣” 指的是全部犹太法律与教导。可见,法律在犹太人的眼中,实际上就是所记载的天主的话。
可是,为什么后世我们把犹太人的法律概念理解成僵硬的“法律主义”了呢?这是因为在成文的托辣之外,还有未成之于文的“口传托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圣传”。口传托辣是对成文托辣的一种诠释,慢慢归集起来,到了公元2世纪就被整理成书, 这就是“米市纳”(Mishnah)。做为解释成文托辣的米市纳,因为归集了众多的学说意见,以及各种的解释,便不免杂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其中有些解释渐渐趋于外在的法律化,并演变成人们对法律愿意的理解偏离,比如安息日走多少里路便是违反了法律等等。
耶稣所成全的法律,是揭示了法律的最根本意义,原来法律与盟约仅仅相连,因为是在盟约上天主与以色列子民有了某种约束:我要做你们的天主,你们要做我的子民。这约是天主应许要祝福他们,但同时,犹太人还要遵行天主的律法,做天主的子民。所以,法律不是凭空的条文,而是天主的慷慨与爱心以及犹太人也因着爱而自我束缚于天主。这样,我们便看到,法律的本质是爱,耶稣所斥责于犹太人的就是他们认为仅仅通过外在的法律条文就可以成义,却忽略的法律的本质要求-爱。也因此,耶稣才指出了法律的三重任务:爱天主在万有之上,为了天主而爱自己,以及爱人如己(玛廿二,34-40)。耶稣成全了法律,就是说,耶稣给我们揭露了法律的原始意义,并使之满全。
所以,为新约的人而言,所遵守的法律,不是外在的旧约古礼,那是为了保持他们民族的纯正与对雅威的忠贞所设下的方法。当耶稣说: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就是在警告我们要越过外表的法律主义,进入到法律的真精神里,也就是进入到爱的里面。
保禄宗徒曾经毫不迟疑的斥责了那些企图以为只要谨守了古法就可以获得恩许的基督徒,这段论述在致迦拉达书的第三章里,我们还是将其粘贴出来,您不妨仔细阅读一下:

福音使人自由
第三章(29)
成义是由于信德 
3:1 无知的迦拉达人啊!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已活现地摆在你们的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3:2 我只愿向你们请教这一点:你们领受了圣神,是由于遵行法律呢﹖还是由于听信福音呢﹖
3:3 你们竟这样无知吗﹖你们以圣神开始了,如今又愿以肉身结束吗﹖
3:4 你们竟白白受了这么多的苦吗﹖果然是白白地吗﹖
3:5 天主赐与你们圣神,并在你们中间施展了德能,是因为你们遵行法律呢﹖还是因为你们听信福音呢﹖
3:6 经上这样记载说:『亚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为他的正义。』
3:7 为此你们该晓得:具有信德的人,才是亚巴郎的子孙。
3:8 圣经预见天主将使异民凭信德成义,就向亚巴郎预报福音说:『万民都要因你获得祝福。』
3:9 可见那些具有信德的人,与有信德的亚巴郎同蒙祝福。

基督废弃了奴隶性的法律 
3:10 反之,凡是依恃遵行法律的,都应受咒骂,因为经上记载说:『凡不持守律书上所记载的一切,而依照遵行的,是可咒骂的。』
3:11 所以很明显的,没有一个人能凭法律在天主前成义,因为经上说:『义人因信德而生活。』
3:12 但是法律并非以信德为本,只说:『遵行法令的,必因此获得生命。』
3:13 但基督由法律的咒骂中赎出了我们,为我们成了可咒骂的,因为经上记载说:『凡被悬在木架上的,是可咒骂的。』
3:14 这样天主使亚巴郎所蒙受的降福,在基督耶稣内普及于万民,并使我们能借着信德领受所应许的圣神。
3:15 弟兄们!就常规来说:连人的遗嘱,如果是正式成立的,谁也不得废除或增订。
3:16 那么,恩许是向亚巴郎和他的后裔所许诺的,并没有说「后裔们」,好象是向许多人说的,而是向一个人,即「你的后裔」,就是指基督。
3:17 我是说:天主先前所正式立定的誓约,决不能为四百三十年以后成立的法律所废除,以致使恩许失效。
3:18 如果承受产业是由于法律,就已不是由于恩许;但天主是由于恩许把产业赐给了亚巴郎。
3:19 那么,为什么还有法律呢﹖它是为显露过犯而添设的,等他所恩许的后裔来到,它原是借着天使,经过中人的手而立定的。
3:20 可是如果出于单方,就不需要中人了,而天主是由单方赐与了恩许。
3:21 那么,法律相反天主的恩许吗﹖绝对不是。如果所立定的法律赐与人生命,正义就的确是出于法律了。
3:22 但是圣经说过:一切人都被禁锢在罪恶权下,好使恩许借着对基督耶稣的信仰,归于相信的人。
3:23 在「信仰」尚未来到以前,我们都被禁锢在法律的监守之下,以期待「信仰」的出现。
3:24 这样,法律就成了我们的启蒙师,领我们归于基督,好使我们由于信仰而成义。
3:25 但是「信仰」一到,我们就不再处于启蒙师权下了。
3:26 其实你们众人都借着对基督耶稣的信仰,成了天主的子女,
3:27 因为你们凡是领了洗归于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
3:28 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奴隶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内已成了一个。
3:29 如果你们属于基督,那么,你们就是亚巴郎的后裔,就是按照恩许作承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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