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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998:[认识教会]人的肉身死亡后,人的灵魂在公审判前是怎样的?「4/2/2010 9:33:57 AM」 [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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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O
人的肉身死亡后,人的灵魂在公审判前是怎样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对于这个主题现代神学已经较少在谈及了,我们仅仅将比较传统的信理神学说有关这个主题的部分粘贴给您,而不做深入的探讨,因为对于这个主题,圣经的启示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贫乏的。
人死后,其灵魂立即升天,或立即降至地狱或炼狱。里昂与翡冷翠联合大公会议宣布,义人的灵魂毫无罪与罪罚,直接被迎升天,而在大罪中或原罪中死去的人,其灵魂立即降入地狱(邓464,693)。教宗本笃十二世在信理典章Benedictus Deus(1336年)中宣称:义人的灵魂纯洁无玷,在其死后或在炼净后,并在肉身复活与公审判之前,升入天国,直接享见天主的本质,其乐无穷。在大罪中死去的人,其灵魂降入地狱,受永远的惩罚(邓530-531)。这一宣布是针对教宗若望廿二所提出的一项私人意见:完全纯洁的灵魂立即被迎升天,但是在肉身复活以前,并不直接享见天主的本质,而只享见基督受荣耀的人性(参考邓457,493a,570s,696)。罗马要理书特别指出个别审判的道理(1:8,3)。
圣经在说明人死后,其灵魂立即受赏或受罚时,间接明示了个别审判的道理(德,1:13;11:28;希腊本廿六节)。那可怜的拉匝禄死后,立即进入亚巴朗的怀抱(Limbus Patrum),而富翁立即到地狱去受苦(路,16:22-23)。基督死时允许好心的强盗:“今天你就要同我在乐园里”(路,23:43)。犹达斯去了 “他自己的地方”(宗,1:25)。圣保禄认为,死亡是与基督结合的永福之门。斐,1:23:“我渴望解脱,而与基督同在”。“与主同在”是他真正的家乡(格后,5:8)。人死时,信心的境界终止,而静观天主的境界开始(格后,5:7;格前,13:12)。
最初,教父们对于人死后灵魂的去向,并无明确的见解。但是他们都相信义人死后立即受赏,恶人死后立即受罚。这一普遍的信仰当以个别审判为条件。然而他们不知道这一受赏与受罚的境界倒底是怎样的。许多较早的教父(如圣儒斯定,圣依来内,戴尔都良,圣依拉利,圣盎博罗削)主张在死亡与复活之间有一个等待的时期,在这等待期中,善者受赏,恶人受罚,但他们尚未获得天国的永乐或地狱的永罚。戴尔都良认为殉教烈士的情形是例外的,他认为殉教者立即升入“乐园”,即天国的永福中(De anima 55; De carnis resurr. , 43)。圣西彼连认为一切义人都进入天国,并与基督在一起(De mortalitate 26)。圣奥斯定怀疑义人在肉身复活以前,能像天使一般,享有直接面见天主的永福(Retr. , 1:14, 2)。
圣若望·基素东(In Matth. , hom. 14: 4),圣热罗尼莫(In Joel, 2, 11),圣奥斯定(De anima et ejus origine, 2: 4,8),亚尔的凯撒里(Caesarius of Arles, Sermo 5: 5)等人都直接为个别审判的道理作证。
希腊正教对于死者灵魂去向的看法,还停留在远古教父们的尚未澄清的意见上。希腊正教认为在死亡与肉身复活之间有一中间境界,这一境界始于个别审判,而义人与罪人处境不同(参考The Confessio orthodoxa of Petrus Mogilas, P. 1, q.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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