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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625:[认识教会]关于救恩的问题「3/4/2010 11:12:01 PM」 [ ] 留言
Male
小雪
我是一个刚刚接触基督教的信徒,上网时知道一个叫平罗德的圣经讲师,有人说他发表异端邪说,是真的吗?有一个听众询问平罗德:一位基督徒在临死之前犯了罪,还没有来得及忏悔就过世了,他的罪会不会受审判?平罗德的回答是不会。因为一般人总在基督徒得救恩的问题上理解偏差,一个人如果诚心实意地在神面前认自己的罪,接受耶稣作为自己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他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一切的罪,就都被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涂抹、遮盖了,在上帝面前便算为无罪,也就是得救得永生。即便在临死前,没有来得及悔罪,但在他当初接受耶稣的时候,他的一切罪已经都被洗净了。因此他不会再为罪受审判。这就是基督教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一次安全,永远安全的道理。他说的正确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在基督教里的确有这种说法,但是不是普遍的,而是个别的。我们把维基百科上的一些相关的资料转述如下: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 Eternal Security,亦称“圣徒蒙保守” 或“圣徒的坚忍”)是源于基督教的神学理论之一,指如果一个人相信耶稣基督得救以后,他便可永远得救,不管将来做了什么事或不再相信。
有部份新教教派秉持这观念为的教义,然而这观念并非直接源自《圣经》,是源自基督教神学家加尔文(1509-1564年)对于对经文之主观理解所衍生的神学观,属“五点加尔文主义”(Five-Point Calvinism)之一。
罗马天主教曾颁布了以下的命令:“如果有人说,一但称义便不会失去救恩,因此,跌倒犯罪的人从来就没有称义过!这人是可咒诅的”(天特会议)
亚米念主义派也曾作出类似的声明:“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因为忽视救恩而犯罪使圣灵忧伤,将会完全离道,至终从恩典中堕落到被弃的光景。”(雷蒙史全特斯会议Conference of Remonstrants)亚米念主义主要的论点是:神若“勉强”人坚持到底,就与人的自由意志有所矛盾。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论成为基督教内争论焦点,可能有以下成因:
1. 源于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一词在定义或应用上存在的差异。
2. 从理解圣经章节的全面性上衍生的差异。
3. 由不同的圣经译本所衍生的差异。
4. 源于质疑加尔文本人的信仰是否“纯正”,从而衍生对其教义的不信任。

您也可以参阅这里的一篇很详细的讨论这个主题的文章http://julian_yeung.tripod.com/collection/cfaq/c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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